为认真贯彻落实“515”计划,近日,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吸引各类人才来盐办理落户手续。对引进持有三星级人才绿卡的大学生,其本人可在其单位或经营场所所在市区、县城、建制镇落户。对引进持有四星级人才绿卡的专门人才、五星级人才绿卡的领军人才,可准予其本人、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在其单位或经营场所所在市区、县城、建制镇落户,单位或经营场所在县(市)的,可准予在市区落户。 据悉,市公安局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515”人才引进公安户籍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7月1日起,引进的各类人才及随迁人员落户属于市内迁移或手持户口迁移证未落户的,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于市外迁入的,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515”人才引进户籍窗口或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各类人才及随迁人员还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515”人才引进户籍窗口直接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 市公安局提醒预备办理落户的各类人才,一定要准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盐无合法稳定住所,预备在亲友、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的人才,必须有落户处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市公安局还将开辟引进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对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最大程度方便人才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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