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标题: 男子网上销售电子烟被起诉 涉嫌非法经营罪(转) [打印本页]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8-9-29 07:23
标题: 男子网上销售电子烟被起诉 涉嫌非法经营罪(转)
男子网上销售24万元电子烟被起诉 涉嫌非法经营罪
2018-09-28 19:10新民晚报评论(1人参与)


[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url=]A-[/url]
[color=rgb(68, 68, 68) !important][url=]A+[/url]


  随着禁烟力度加大,俗称“电子烟”的新型“加热非燃烧型”卷烟在烟民中逐渐流行,不少人也看到了其中商机。然而,烟草管理部门认定电子烟系烟草制品,其经营应当遵守《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销售或触刑法。近日,浦东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销售电子烟获利24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允(化名)提起公诉。
  2017年9月,张允和妻子到日本旅游时第一次接触到电子烟觉得很好,便买来自己吸食。回国后,因该电子烟在国内没有合法进口和销售渠道,张允便通过QQ和微信聊天群联系到日本卖家,从日本邮购电子烟自用。


  之后,托他代购的人越来越多,他觉得这是一个商机,可以从中赚取差价,便从2017年10月开始,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Marlboro、Parliament、HEETS等品牌电子烟共2000余条,再加价销售,非法经营额共计24万余元,遂案发。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允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进口及零售许可证却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每天为您推送新鲜资讯、生活优惠、同城活动信息!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新浪江苏官方微信(xinlangjiangsu)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8-9-29 12:05
电子烟也是烟草制品





欢迎光临 新盐城乐聚社区 (http://xycs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