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芳清回忆,父亲吴广利和母亲吴金娣一直带着三姐妹住在吴家的三间老宅里。1991年,时年61岁的吴广利决定翻建老宅,建2层小洋楼。办好手续后就动工了,没想到遭到邻居吴秀春一家的阻挠。“这一片其实都姓吴,是一个老祖宗。”吴芳清说,吴秀春应该是父亲吴广利的堂侄子,双方因为盖房子的事情发生了纠纷。吴芳清称,多次口角冲突最终上升到肢体冲突。
吴秀春当年35岁,父亲吴广利已61岁,自然敌不过。父亲受伤,母亲脸上被大面积抓伤。为此,吴广利一家将吴秀春一家告上法庭。吴广利、吴金娣等诉被告吴秀春、鲍金英人身损害赔偿一案,1992年3月12日,当时的镇江市丹徒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4月3日杨宏平法官开庭审理此案。吴芳清回忆,当庭杨宏平法官表示要等法院实地调查后再宣判。这是吴家对于这件案子最后的消息,26年的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这起案件也随时间逐渐被封尘。
封夹在卷宗内的撤诉报告
让吴芳清一家感到震惊
没有判决结果让两家人的关系更加紧张。时间转眼到了2016年10月,两家人因为公共通道的问题再次发生纠纷。这一回,吴秀春将吴芳清告上了法庭。吴芳清决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又反将吴秀春告上法庭。2017年6月,两起案件同时结案。吴芳清一家感慨,这两起案件仅仅用了8个月时间就结案,可是1992年的这个案子,等了26年了,竟然还是没有判决结果。吴芳清一家的感慨让法院的工作人员觉得不可思议。吴芳清称,自己家里还存放着1992年该案的案件受理书。见到吴芳清如此坚决,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吴芳清一家,如果真的想了解其中的情况,应该去查一查当时的卷宗。
2017年5月,吴芳清一家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案件受理书来到镇江市丹徒区法院档案室调阅卷宗。在厚厚的卷宗里,吴芳清发现卷宗封面写着1992年4月3日就已结案,在卷宗内页中还发现了一份撤诉报告。仔细看去,这份撤诉报告内容是“吴广利、吴金娣、吴芳清诉吴秀春、鲍金英人身损害赔偿案经调解,原告申请撤诉。”正文下签名是吴广利,没有注明日期。
看完卷宗后,吴芳清一家极为震惊,确认撤案报告肯定是假的。当年镇江市丹徒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此案时肯定有问题,这就是为何这26年来此案都没有任何消息的原因。
听证会上当年的主审法官
承认工作不规范并道歉
经过吴芳清一家的不懈努力,此案得到了相关单位和领导的重视。9月30日,镇江市丹徒法院举行听证会,镇江市丹徒区政法委、镇江市中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老村主任等10多人参加了听证。多位村里相关人士都表示,当年确实做了很多调解工作,吴秀春给了吴广利一百多块钱医药费。不过这个说法被吴芳清一家坚决予以否认。当年的承办法官是杨宏平,他发言时表示,由于时间确实过于久远,许多细节都已回忆不起来。他通过自己的工作习惯来回忆,当年在办案中注重调解,他到村里也找双方谈过话,也经过了多方调解。最后,杨宏平表示,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他郑重道歉,希望能取得吴家人的谅解。
撤诉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不宜再审
听证会的最后,丹徒法院根据调查的情况正式进行了答复:1、该案件撤诉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2、因该案件至信访投诉时已经过去20多年,期间双方均未过问,现情势发生很大变化,此案不宜再审;3、鉴于近年来双方因房屋建设、通行等矛盾引发诉讼,希望双方以邻里和睦为重,努力化解双方积怨,消除隔阂,达成谅解,重建良好的邻里关系。听证会的最后,虽然承办法官杨宏平对原告进行了道歉,但原告并未接受,原告对丹徒法院的答复也不能完全接受。吴芳清坚持要求将1992年的案子审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