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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在南京召开(转) [打印本页]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8-11-18 10:17
标题: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在南京召开(转)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召开 吴政隆致辞2018年11月18日 07:08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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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在南京召开。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致辞。
韩长赋在讲话中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带领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基础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统筹好进度,按期保质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处理好关系,依法合规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把握好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掌握好方向,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运用好成果,多种路径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试点地市、试点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勇于碰硬抓实,强化力量保障,加强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改革责任,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如期保质圆满完成,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吴政隆在致辞时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农村部和兄弟省区市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发展表示感谢。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全省大局的重中之重,坚持“四化同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也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农业农村部要求,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兄弟省区市经验,高标准完成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高质量承担好国家试点任务,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为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保障。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主持会议。南京市市长蓝绍敏,省政府秘书长陈建刚参加会议。吉林、江苏、浙江、山东四省,南京、滁州、咸宁、任丘四市和陕西榆林市榆阳区相关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会上还首次为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
[责任编辑: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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