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标题: 野路子的交通局长(转) [打印本页]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9-2-18 07:49
标题: 野路子的交通局长(转)
这个交通局长路子野!收钱收房开火锅店亏了有人填坑

2019年02月18日 03:09:59
来源:华西都市报新闻




25人参与7评论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柳锋实习生施桂娟)涉嫌收现金、收房产,还合伙与别人开火锅店,亏损后,又有人主动帮他偿还欠款。近日,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华明被检方提起公诉。检方指控,9年时间内,他涉嫌数十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79余万元。

近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公开了陈华明涉嫌受贿的起诉书。在起诉书中,检方指控称,从2009年至2018年,陈华明在担任资阳市雁江区水务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近180万元。目前,本案由乐至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陈华明涉嫌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起诉书提及了陈华明涉嫌收受贿赂的具体情况。如:检方指控称,2010年至2013年,在刘某某实施的“2010年至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等工程中,陈华明利用职务之便在监管、检查验收、拨款等方面,为刘某某提供帮助,接受刘某某免除的8万元债务、收受现金5万元。


此外,检方还查明,在2009年下半年,陈华明与刘某某、时任雁江区某乡党委书记张某某合伙,在雁江区黄龙附近经营一家店名为“愚人码头”的火锅店。该火锅店由陈华明、刘某某、张某某三家股东共同出资20余万元经营,陈华明、刘某某各占股40%、张某某占股20%,陈华明实际出资约8万元,陈华明的妻子吕某某负责火锅店的财务收支。2010年6月左右,该店因经营亏损,进行散伙结算,火锅店欠账约20万元,按出资比例陈华明应承担其中8万元。刘某某和水利工程合伙人凌某某为在小农水项目上得到陈华明的关照,遂商量后代陈华明支付了该笔欠账,陈华明对此予以默认。

记者了解到,在涉嫌受贿的过程中,陈华明除了收受现金外,还涉嫌收取了购物卡和一套精装房。起诉书中提到,2010年至2018年,陈华明利用职务之便,在某建筑公司实施的雁江区“小农水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了价值69.175498万元的精装房屋1套,分16次收受现金共计82万元和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1张。据了解,案发后,其妻已代他上交涉案款。







[责任编辑:朱家浒 PN054]










欢迎光临 新盐城乐聚社区 (http://xycs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