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紧盯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14起教育领域负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丰县民族中学原副校长孙宗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2007年8月至2017年8月,孙宗涛在担任丰县民族中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妻子陈先华向学校德育处供应床单、被罩、枕套等学生床上用品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共计价值55万余元。2018年7月,孙宗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沛县特殊教育中心校长张长军截留学前儿童政府资助金问题。2014年底至2015年底,沛县特殊教育中心共申领学前儿童政府资助金48500元,特殊教育中心校长张长军未按规定发放,截留后用于康复部幼儿园学生的伙食补贴。2017年6月,张长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睢宁县沙集中学原校长程德江(现任睢宁县第二中学副校长)挤占学生伙食费滥发津补贴问题。2014年8月至2018年1月,程德江在任睢宁县沙集中学校长期间,挤占学生上缴的伙食费为学校教师发放补助共计56822元,程德江领取1705元。2018年12月,程德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邳州市邢楼中心幼儿园园长孙守彦与报账员张隆红截留部分幼儿保育费私设“小金库”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孙守彦在任邢楼中心幼儿园园长期间,与报账员张隆红共同商议,采取截留部分幼儿保育费、开办兴趣班收费等方式,私设“小金库”共计58912元,用于幼儿园购买舞蹈服装、图书以及维修道路等支出。2019年2月,孙守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隆红受到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20300元。
五、新沂市草桥中学原校长张军(现任新沂市第四中学校长)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张军在担任新沂市草桥中学校长期间,克扣学生伙食费,先后向负责该校学生食堂管理的副校长李锋云、校聘教干孙大为、局聘合同工人周希强违规发放补助共计51800元,张军参与领取1700元。2018年12月,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六、铜山区郑集镇中心中学成教校长程现峰利用职务便利冒领培训补助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程现峰担任郑集镇中心中学成教校长期间,利用负责农民培训工作的职务便利,冒领培训补助共计103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1月,程现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七、贾汪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帮助鲲鹏书店组稿小学试题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贾汪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研员刘媛、吴晓珊等人分别为鲲鹏书店组稿小学学段数学、语文、英语教辅材料。2017年8月至11月,教研室教研员刘媛、吴晓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各8000元,调离教研员岗位,教研室副主任张会受到政纪警告处分,教研室主任李振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8年8月,教研室副主任张会对小学统考试卷编审不严,不认真吸取教训,整改不到位,被免去副主任职务,调离教研员岗位;“一案双查”,贾汪区教育局副局长刘继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八、鼓楼区东华小学副校长高慧娟学历造假未向组织报告问题。1997年6月,高慧娟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虚假的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并于2004年申报获取小学高级教师职称。2016年12月,高慧娟隐瞒其学历造假的事实,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通过组织考察成为中共预备党员。2018年12月,高慧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云龙区教体局主任科员冯子瑛违规兼职问题。2014年4月至2018年11月,冯子瑛违反规定,在徐州某私立学校兼职担任该校教育发展中心主任并领取酬金。2019年3月,冯子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上缴违纪所得。
十、泉山区明诚小学校长赵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9月14日,徐州市明诚小学校长赵安违规迎来送往,组织学校干部到西苑大碗杜饭店聚餐,餐后又去巨星KTV唱歌,当天消费共计1360元。事后在赵安的授意下,副校长殷某以购买拖把杆和鼠标、键盘的名义,虚开发票将上述费用用公款报销。2018年12月,赵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后勤服务处副主任周继学收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2月至11月,周继学在任侯集高级中学后勤服务处副主任期间,协助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先后接受蔬菜配送公司赠送的白酒、运动服;其父亲生病期间,接受蔬菜配送公司慰问金2000元。2018年12月,周继学受到政纪警告处分,追缴违规所得。
十二、徐州文化艺术学校曹烨贪污公款问题。曹烨利用担任徐州文化艺术学校财务处长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333240元,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18年7月,曹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十三、徐州市自考办石磊挪用公款问题。石磊利用担任徐州市自考办报账员职务便利,共计挪用自学考试、书法等级考试等考试费用282.6万元用于炒股等营利活动,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2018年7月,石磊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一案双查”,徐州市自考办主任郭凤清、副主任亓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十四、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计算机统考监考松懈问题。2018年6月,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组织成人教育计算机统考过程中,个别考场监考老师未能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发生了冒名顶替考试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监考人员邱星、陶宇璐受到政纪警告处分并被扣发绩效工资。2018年11月,继教院副院长朱雅丽受到政纪警告处分,继教院院长吕苏南被全院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一案双查”,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管院长朱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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