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7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备受关注的省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将在年底建成,归集28个省级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共享交换。
“个人信用数据库建成后,将与之前建成的企业信用数据库进行数据融合,为行政部门对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提供支撑。”省经信委副主任、省信用办主任戴跃强介绍,省级严重失信黑名单公示系统已部署完成,公安交管、人社、工商、国地税、南京海关等单位和无锡、泰州、淮安、南通、宿迁等地区已报送严重失信“黑名单”,徐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等市在“红黑”名单发布机制构建方面已采取相应措施。
目前,省信用办会同省文明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国地税部门已公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154条。省农委、商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制定了失信行为等级认定或评价标准,省环保厅将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到省辖市年度考核指标。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渐完善,信用信息审查范围也不断扩大。今年初以来,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省发改、经信、质监等10多家省级部门和南京、常州等省辖市提供用于财政资金申请、评优评先、企业信用管理贯标、招投标等方面的信用审查服务,涉及11499家企业。在宿迁,政府招标采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今年上半年已为586家投标企业办理信用报告,在156个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项中使用3700余次。(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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