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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令人发指!凶徒在滁州天长街道公安局门口当众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牙    时间: 2015-9-28 14:30
标题: 令人发指!凶徒在滁州天长街道公安局门口当众杀人!
受害人秦某某(女,29岁,江苏省如皋市人)与闵某某(男,38岁,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人)二人坐出租车至天长市公安局北门外下车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0岁,安徽省天长市人,系受害人秦某某的前夫)因感情纠纷,驾驶黑色长安牌轿车尾随而至,高速从身后撞向秦、闵二人,致使一死一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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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盐城越野行走    时间: 2015-9-28 14:33



这家伙,也太大胆了。

作者: 梦中人    时间: 2015-9-28 14:38
枪毙,别无他途

作者: 云中漫步    时间: 2015-9-28 14:42



么命,那个门卫傻特了。

作者: 水处理    时间: 2015-9-28 14:42
惊恐!公安局反应也有点慢了

作者: 水处理    时间: 2015-9-28 14:43
丧心病狂了

作者: 胡杨树    时间: 2015-9-28 14:52
这小子胡了摊了,在公安局门口明目张胆杀人!

作者: 天蝎    时间: 2015-9-28 14:54
门卫已傻

作者: 城南小毛佬    时间: 2015-9-28 14:56
难以想象什么样的仇恨会让他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



作者: 物是人非    时间: 2015-9-28 14:57
遇到不要命的没办法

作者: 大牙    时间: 2015-9-28 14:58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过那样爱我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作者: 城南小毛佬    时间: 2015-9-28 15:08
目前,受害人闵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秦某某正在医院抢救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我局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据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天长市公安局了解,此事属实,具体情案情天长市公安局将统一发布。

作者: 男人心    时间: 2015-9-28 15:26
他这个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作者: 毛毛妈妈    时间: 2015-9-28 15:47
爱恨情仇,得不到了就毁灭

作者: 叫兽谷小鑫    时间: 2015-9-28 16:20
丧心病狂!

作者: 金猪    时间: 2015-9-28 21:21
湖了。湖了。

作者: 秋水溪石    时间: 2015-9-28 21:41
么得,太恐怖了,公安局门口明目张胆杀人


作者: 西域恋歌    时间: 2015-9-28 21:49
不得了!公开故意杀人!不过,奇葩的国度,什么奇葩奇迹都能出现!莫要再鉴定出一个间歇神经病来啊!!
另外,公安局反映也太慢了,怪不得上次有人在局里连杀六人。

作者: 随风飘零030    时间: 2015-9-29 06:21
多少爱情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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