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高架快速路网一期工程范公路(开放大道至建军东路)竣工通车,通车路段还包括立交枢纽、范公路主线、地面辅道和相互之间连接的住车道及上下匝道。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上高架规矩不少,司机如违反下列规定要吃罚单。
这些车辆
不能在高架上通行
1.货运车辆;
2.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教练车以及悬挂式车号牌的车辆;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4.尾气排放未达到“绿标”要求和装载物滴漏、散落、飞扬等污染快速路环境的车辆;
5.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6.其他可能影响快速路结构和通行安全的车辆(以交警、交通部门设置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为准)。
(注:在快速路上进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修、环卫、园林作业车辆不受前款限制。)
上高架车辆
必须注意这些事项
1.应当遵守快速路限速标志、标线的规定,快速路主线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50公里,辅道及上、下匝道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发生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交通诱导提示的限速通行,确保行车安全;
2.禁止倒车、掉头或在车道内停车;
3.禁止在主线以及匝道逆向行驶;
4.禁止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5.禁止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6.禁止任意变换车道或者一次连续变换两条以上车道;
7.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
机动车在高架上
发生故障和事故咋办?
机动车在快速路上发生故障,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来车方向10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无法正常行驶的,应立即申请清障车拖曳、牵引,不得在快速路上修车作业。
机动车在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机动车发生故障)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应快速处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当事人应拍摄现场道路情况、车辆号牌、接触部位、相关证件等照片,固定现场证据,相互确认联系方式后,迅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共同约定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处理。对不具备快速处理条件或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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