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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湿地树人关于张银龙同学猝死及后续处理情况的调查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5-10-16 16:43
标题: 湿地树人关于张银龙同学猝死及后续处理情况的调查说明
湿地树人关于张银龙同学猝死及后续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各位网友好!
     对于张银龙同学的情况湿地树人深表同情与关怀的。
     湿地树人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013620分左右,盐城工学院信息学院2015级大一新生张银龙(男,20岁,宿迁市泗洪县人)自行到工学院北校区操场跑步健身,跑了两圈半后,约630分忽然往右侧倾倒着地。操场晨跑的其他同学见状立即拨打120和学校校医电话。校医先行到达操场,采取了急救措施,638120救护车赶到后,将其送往距离学校最近的亭湖区人民医院(二甲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850分宣布死亡。
      盐城工学院对此事非常重视,710分左右,张银龙所在的D计算机151班辅导员老师、班长、室友等赶到亭湖区人民医院。辅导员老师与医生联系并了解情况,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2000元。720分左右,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科科长等赶到亭湖区人民医院。734分左右,辅导员老师与张银龙母亲取得联系,简单告之孩子当时的情况。随后,学生处处长、副处长、信息学院院长到场,学校副校长受在外地出差的党委书记、校长委托,立即赶到亭湖区人民医院,请求医院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
     但经全力抢救无效,亭湖区人民医院于850分宣布张银龙死亡,并出具死亡证明(猝死)。
     学校立即启动学生非正常死亡处理程序,按照公安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立即向盐城市公安局和东城派出所、江苏省教育厅安全与维护稳定工作处进行报告。公安部门接报后认真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目前,死者遗体移至盐城市殡仪馆冷藏存放。
        13日下午,家长及亲属20人左右纷纷到达盐城,为了最大程度配合家庭做好善后工作,学校主动在靠近盐城殡仪馆的新兴镇租用宾馆,安排家属吃住行,并派车去上海机场接该生父亲(在广西打工)。学校学生处、保卫处处长、信息学院党委书记带三个部门工作班子进驻,向家庭通报情况,提供服务和咨询。东城派出所教导员也在宾馆协助工作。
       14日上午,根据家庭要求,学校安排车辆接送家属前来学校访谈目击同学和参加抢救医生等。当日下午,学校主动在宾馆向家庭通报情况,部分家属动手攻击我校商谈人员,并提出高额赔偿要求,学校坚持参照兄弟高校此类问题的处理原则,在学校无责的情况下,愿意给予人道主义的慰问。
        15日早上开始,家属几十人来到北校区大门口,拿出花圈和横幅,封堵大门,影响盐城工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公安部门虽立即派出警力到场维持,但由于前台闹事的都是年纪较大者,操纵指挥的都站在外围不动手,公安处置难度很大,效果不明显,一时平息,一时又起。同时,在新盐城、鹤鸣亭、盐城123、百度帖吧等网络论坛也出现一些不符合事实真相的帖子,给盐城工学院师生成巨大压力,严重损害盐城工学院的形象。由于盐城工学院北校校只有一个大门,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秩序,教师和学生纷纷拨打市长热线并向学校反映,要求迅速恢复他们的正常出行。
       16日早上,闹事行为和网上乱发帖子仍在持续并有所扩大。
     湿地树人作为盐城工学院经济学院的教授、盐城网络上的资深网友,有责任把事情的真实情况向大家做一个报告!
        请广大网友擦亮眼睛,认清事实真相,维护盐城工学院的良好社会形象!
                                             谢谢大家!
                                               湿地树人(卞保武)
                                              2015.10.16  16:45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5-10-16 17:03
很奇怪,参加闹事的人中很多人说一口标准的盐城话!

作者: stephen    时间: 2015-10-16 17:10
盐城工学院师生不得私自发表评论,若要接受采访,请主动联系宣传部相关人员为宜。

作者: yccement    时间: 2015-10-16 17:13
不信谣、不传谣,更不造谣。
根据真相,按法处理。

作者: 随风飘零030    时间: 2015-10-16 17:15
深表同情

作者: 盐城2民    时间: 2015-10-16 17:17


作者: 察言观色    时间: 2015-10-16 17:22
严肃处理

作者: 牙齿    时间: 2015-10-16 17:23
医院有医闹,学校有学闹,这部分闹事的明显是有目的,多要的钱必然需要分配,家长伙同闹事的,我也就呵呵了~

作者: 猫大王    时间: 2015-10-16 18:24
不明真相,不评论。

作者: 预测专家    时间: 2015-10-16 19:04
支持教授!这样做不合适!

作者: 云中漫步    时间: 2015-10-16 20:10



这孩子虽然可怜,但没办法,肯定有暗疾,具体情况,家长应该很清楚。

作者: 金猪    时间: 2015-10-16 20:21
公平公正的谈。

作者: 西域恋歌    时间: 2015-10-16 20:39
深表同情,依法处理。

作者: 盐城小市民    时间: 2015-10-16 20:45
现在谁知道怎么死的 人都死了不能开口说话了,你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作者: *朵拉.*    时间: 2015-10-16 20:49
有专门替人家闹事的'

作者: 男人心    时间: 2015-10-16 20:49
闹事者别有用心!

作者: 盐城小市民    时间: 2015-10-16 21:07
今天听说身上有伤 就穿着内衣死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5-10-16 21:18
MLKZ 发表于 2015-10-16 19:47
楼主这个非官方的声明苍白无力,请问人家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你啊,怎么说你呢,多学习不是坏事

作者: 秋风私语    时间: 2015-10-16 22:46
讲盐城话的那些人,应该是专业的,呵呵!大家都懂的!

作者: 串场刀客    时间: 2015-10-16 23:02
MLKZ 发表于 2015-10-16 19:47
楼主这个非官方的声明苍白无力,请问人家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这个外表伤是不是在抢救过程中形成的?我知道的是,我的一个亲戚今年住院抢救时肋骨都在抢救过程中断了,这个学生外伤是不是也在抢救过程中产生的呢。其实我们不经过调查都没有发言权,有的网站简直胡闹把这个不幸的大一男生说成是大三的女生了。

作者: 物是人非    时间: 2015-10-17 02:35
http://xycsq.com/data/appbyme/upload/audio/201510/17/QtCKLHJwI33b.mp3

作者: 小旺    时间: 2015-10-17 03:20
同情。但是闹事不可取。

作者: 逍遥评论    时间: 2015-10-17 03:40
我不知道事实,但我知道必须一切都是事实才能上网,否则就是犯法

作者: 随遇而安    时间: 2015-10-17 05:13
stephen 发表于 2015-10-16 17:10
盐城工学院师生不得私自发表评论,若要接受采访,请主动联系宣传部相关人员为宜。

此地无银三百两???

作者: 随遇而安    时间: 2015-10-17 05:25
事实往往就是一个,但是基本上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我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1、人已经没了,家人伤心可以理解,但是给更多的人带来不便是不对的;
2、学校在安全措施上是不是做得很到位了?监控有没有死角;
3、学生在学校出事,学校作为学生的管理方,再怎么说,难咎其职。所以在经济补偿上本人以为最好最大限度不要抠抠摸摸的,也有损学校的脸面;
4、针对雇佣盐城人来闹事,个人以为,经济补偿在闹和不闹的情况下肯定不会等同的,说直了,人没了,家人就是想在经济上想得到更大的安慰!


作者: 工人老大哥    时间: 2015-10-17 06:03
不明真相,路过听听!个人观点时能够妥善解决!毕竟是学生死在学校啊!

作者: 迷糊糊    时间: 2015-10-17 07:19
学校不差钱,罢不了,牛身上拔根毛,人家老百姓也可怜,又是一个失独家庭

作者: 小白菜    时间: 2015-10-17 09:32
首先对该生的不幸辞世深表同情,对该生家人的悲痛表示理解。但教授为人正直正派,相信教授的调查是客观的,望此事能妥善处理。

作者: LCLDYKMC    时间: 2015-10-17 09:36
按正规程序办理!

作者: 文子    时间: 2015-10-17 09:40
谣言止于智者,不了解的,希望不要跟风……

作者: 秋硕    时间: 2015-10-17 09:48
去年有个学校也发生过同类事故,不知晨练时的身体状态是不是关键

作者: 盐城happy    时间: 2015-10-17 09:49
现在什么情况了?

作者: stephen    时间: 2015-10-17 11:23
随遇而安 发表于 2015-10-17 05:13
此地无银三百两???

如果找你去谈就没事,若有人故意找盐城工学院的师生谈,已经在暗示这是内部消息。工学院不是私人作坊,领导也没那胆量不按规定程序处理

作者: yccement    时间: 2015-10-17 12:15
本帖最后由 yccement 于 2015-10-17 12:17 编辑
MLKZ 发表于 2015-10-17 12:04
我又不吃公家饭,学什么呢


不要唯恐天下不乱,外人不知事实不可乱加评论与猜测。如果严重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时不吃公家饭的也不可能免责的。



作者: yccement    时间: 2015-10-17 16:38
你在现场吗?我在校园内听到的版本就有好几个,不知事实,不能胡乱发。

作者: yccement    时间: 2015-10-17 16:56
MLKZ 发表于 2015-10-17 16:32
公然恐吓群众!!!我的评论合情合理合法!!!

不是恐吓你,也没有必要。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你知道事实真相吗?说实话,我不知道,但我不加猜测。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5-10-17 17:11
公安,医院也应该出来说明真相,平息事端。

作者: yccement    时间: 2015-10-17 18:35
本帖最后由 yccement 于 2015-10-17 18:51 编辑
MLKZ 发表于 2015-10-17 18:12
我不知道真相,但我的回复哪里不妥请指出?


言论1,“这个学校不肯出血啊”
请问,如果学校没有责任,凭什么出血?当然,根据以往类似情况,学校最终会根据情况出一些抚慰金,那是出于人道。如果学校真有责任,那另当别论了。我不知道真实情况,就不推测了。

言论2,“楼主这个非官方的声明苍白无力,请问人家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死者的伤是怎么回事吗?

言论3,“不找点当地人,还要你们学校吃掉呢”
学校为什么要吃掉当事人?你凭什么可以说学校会吃掉什么呢?

言论4,“我又不吃公家饭,学什么呢”
百姓也得讲道理,明事非。

我在学校,也不知道情况,光我听到的版本就有几个,因为没有事实根据,有的光凭判断就是错误的。故而希望你不要妄加猜测,乱加评议。更不要象有些人那样对树人老师横加指责。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5-10-17 20:26
MLKZ 发表于 2015-10-17 19:29
4,我到底要学什么?

小朋友,你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但是能不能学会就难说了

作者: 盐城小市民    时间: 2015-10-17 20:26
标题: 盐城工学院不作为
有图有真相

作者: 盐城小市民    时间: 2015-10-17 20:29
这就是死去的那个可怜的学生  惨 惨 惨!!!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5-10-17 20:42
这应当是抢救时产生的

作者: 小旺    时间: 2015-10-17 23:12
心肺复苏压的吧

作者: 工人老大哥    时间: 2015-10-18 08:40
期待警方调查结果,

作者: chen日月    时间: 2015-10-18 09:53
现在的学生太缺乏锻炼了,一是有时间不肯户外运动抱着手机和电脑,二是高中阶段没时间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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