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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舆论监督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拒不纠错初见效果 [打印本页]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14:46
标题: 舆论监督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拒不纠错初见效果
          舆论监督亭湖市场监督管理局拒不纠错初见效果

      11月21日和23日,我连续在《新盐城》论坛发布《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你为何拒不自纠铁证的错误》和《正义的民声激励我维权到底》的实名网帖,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

       今天上午,盐城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刘红庭长(电话051569665679)两次给我来电表达,中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分管院长,都对我的投诉重视和关切;相关职能庭会慎审对待我不服亭湖法院裁定所提起的上诉,要求我耐心等待协调。


        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尚无官方正面回应。据悉,今天已启动调查。


        对于求助公众舆论关注实施维权,是被边缘化的弱者的无奈举措。当不负责任的推诿,任意扭曲事实真相,因个人妄为而置公权信用于不顾等怪象,成为少数公务人员和所谓法律顾问的恶疾时,民心的尺度没有扭曲,民众的慧眼没有被遮掩,百姓的声音无法被禁绝,因为我们的心中始终没有对神圣的法律绝望。在维权合法权益中,我不求照顾,不要怜悯,不要法外开恩,只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我不是好斗之徒,从来也没有因为利益而失去过理智,我可以放弃一些利益,但绝不可以放弃尊严,也绝不会屈服任何势力而违心退出依法维权的阵地。


        我感谢领导和各界人士的关心。蒙垢受辱的冤屈一日不白,维权一日不成功,我不是在准备上访,就一定在上访的路上。我会及时向各位仗义之士报告我的维权行程。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14:49
敬请持续关注!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5-11-24 15:07
盐城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刘红庭长能主动联系当事人表达重视和关切,应当说还是很不错的,希望能得到解决!

作者: 洛丽塔    时间: 2015-11-24 15:09
好厉害哦!强大!!!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15:22
洛丽塔 发表于 2015-11-24 15:09
好厉害哦!强大!!!

哈,努力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倾斜的法鼎

作者: 洛丽塔    时间: 2015-11-24 15:27
13905109159 发表于 2015-11-24 15:22
哈,努力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倾斜的法鼎

不容易啊!加油!!!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15:32
洛丽塔 发表于 2015-11-24 15:27
不容易啊!加油!!!

谢谢!我乃阿Q遗世,迂腐之徒而已。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15:40
让更多的无助百姓知道舆论的力量!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16:09
顶起来,给不敢依法维权的人增添信心!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16:43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21:18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4 21:57


作者: 3100670    时间: 2015-11-24 22:18
顶起来!!!!!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5 06:56
敬请继续关注!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5-11-25 07:12
新盐城会顶住各方压力,持续关注此事!

作者: 仓中青    时间: 2015-11-25 07:37
湿地树人 发表于 2015-11-25 07:12
新盐城会顶住各方压力,持续关注此事!

由衷感谢《新盐城》,感谢各方关注和仗义声援的朋友们!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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