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总局发现有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红隼在阜宁县公兴境内受伤被擒, 请求公兴社区帮助救助。
收养受伤红隼当事人左祖建是公兴居委会6组村民,平时好养鸽子多年。2月9日晚上8时左右,他在家门口老234省道旁发现一只形似鸡状的珍稀鸟在路旁艰难弹动,于是立即将其抱回家。放到笼子里后见其喂食不吃,不能弹动,受伤严重,随即,他就打电话给上级部门报料此事。
目前,公兴社区已将国鸟送往阜宁县珍禽动物救助站救助,待伤愈后放归马家荡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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