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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京新街口突发事件!一中年男子竟爬上6、7米高的孙中山铜像。 [打印本页]

作者: 云中漫步    时间: 2016-3-1 17:28
标题: 南京新街口突发事件!一中年男子竟爬上6、7米高的孙中山铜像。
本帖最后由 云中漫步 于 2016-3-1 17:31 编辑

    据新盐城网友爆料,今天下午,一戴着鸭舌帽的中年男子爬上了位于南京市新街口新百和东方商城之间的6、7米高的孙中山雕像,腰上有扩音喇叭,手里拿着疑似装满汽油的容器。白布黑字写的是:建邺区法院纵容建华开发违法违纪…具体情况正在核实中。


据现场新盐城网友爆料,该男子于下午1点20左右已经登上孙中山铜像,现在已经僵持了1个半小时,现场有2两辆消防车,已经铺好了2个救护气垫。




白布条上书写的内容为:不告知产权人强拆我私有住宅,法理何在?
目击者称,当事人已将白条收起来,正围着雕像来回走动,嘴里说着法院判罚不公,要把该区区委书记或者市长找来。
现场图片可以看到,围观了不少群众。

    15点31分,便衣悄悄爬上,将该男子抱住一起坠落于已安置好的安全气垫上。该起事件造成了新街口交通的暂时瘫痪。15点45分,新街口周边交通正在恢复当中。
涉事企业南京市建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2月14日,隶属建邺区委区政府,系全民所有制单位,注册资金1亿元,是国家建设部审批核定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具有开发各类高标准、多功能、大型综合住宅小区项目的能力。公司下属建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华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建华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及华韵体育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直属机构。




作者: 串场河畔    时间: 2016-3-1 17:38
被逼无奈的。老百姓苦啊。。。

作者: 云中漫步    时间: 2016-3-1 17:40
串场河畔 发表于 2016-3-1 17:38
被逼无奈的。老百姓苦啊。。。

再苦也不能啊,什么能比生命重要啊?

作者: 美丽眼睛    时间: 2016-3-1 17:43
视频里面有人说政府已经给了他11套房 他要17套 不知道真假

作者: 云中漫步    时间: 2016-3-1 17:47
美丽眼睛 发表于 2016-3-1 17:43
视频里面有人说政府已经给了他11套房 他要17套 不知道真假

是啊,该给的政府肯定会给,不能得寸进尺,以这样极端的手段获取更多的利益是不对的。

作者: 胡杨树    时间: 2016-3-1 17:51
      无论如何,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是错误的。

作者: 云中漫步    时间: 2016-3-1 17:53
胡杨树 发表于 2016-3-1 17:51
无论如何,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是错误的。

对的,可以多沟通

作者: 子墨    时间: 2016-3-1 18:12
拿生命来做赌注。一失足都是浮云

作者: 东台到济南班车    时间: 2016-3-1 18:16
应该像盐建机168职工那样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作者: 金猪    时间: 2016-3-1 18:45
不能就样。但又是没法吧。

作者: 城南小毛佬    时间: 2016-3-1 18:45
人心不足蛇吞象!

作者: 小上海人    时间: 2016-3-1 19:07
老百姓维权难啊!

作者: 如歌的行板    时间: 2016-3-1 19:08
本帖最后由 如歌的行板 于 2016-3-1 20:09 编辑

         某某企业 “隶属建邺区委区政府“在当下是不可能的了。百度,那也不知道是哪天的资料了。八十年代成立的时候隶属建邺区政府是有可能的,但跟区委绝对不会有任何隶属关系。无论哪个时代,企业隶属地方党委是不存在的。在公司法实施多年的今天,除极少数与国计民生关系极大的企业而外,都必须按照《公司法》进行改造,跟政府不可能有隶属关系!





作者: 生产队队长    时间: 2016-3-2 09:37
小上海人 发表于 2016-3-1 19:07
老百姓维权难啊!

渠道不通畅,形同虚设!

作者: 不与万    时间: 2016-3-2 15:12
这个烂吊子不寻常!!!

作者: 小白菜    时间: 2016-3-12 10:24
“闹”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是司法的悲哀。

作者: 预测专家    时间: 2016-3-13 19:49
搞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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