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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某村书记挪用拆迁款134万元被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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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预测专家
时间:
2016-5-24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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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某村书记挪用拆迁款134万元被判六年
挪用征地补偿款134万余元投资房产和替他人担保贷款,获知村里会计被查后闻风而逃,与司法机关玩起“躲猫猫”。在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响水县陈家港镇六港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如山被抓获归案。近日,响水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如山有期徒刑六年;责令其退赔挪用公款人民币13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至11月间,李如山利用协助响水县陈家港镇政府发放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将补偿给村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计人民币183.7万余元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存取。李如山将其中134.7万余元分批提取,用于个人经营活动以及为他人偿还担保贷款等,导致上述款项无法退还。李如山将剩余的48.9万元交给该村会计杨怀成发给村民,但这笔钱也被杨怀成挪用(另案处理)。
法院认为,李如山在协助发放土地征用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李如山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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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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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4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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