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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出轨被丈夫安装的摄像头拍了,到底谁错? [打印本页]

作者: 默默无闻    时间: 2015-6-13 15:45
标题: 女子出轨被丈夫安装的摄像头拍了,到底谁错?

丈夫怀疑妻子出轨,在家里偷偷安装微型摄像头,结果发现了妻子出轨的证据。气愤之余,丈夫向妻子及其情人提出“给5万块就了结此事”的要求。妻子不堪敲诈,向公安机关报案。昨日,沛县法院审结这起案件。

现年40岁的李强是一名驾驶员,一双子女留在老家由父母照顾,李强和吴婷夫妻俩则在沛县县城租房住。由于李强要拉货跑长途,一个月有大半时间不在家,久而久之,他开始怀疑妻子是不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去年11月,为了掌握妻子的日常言行,也为了让自己安心,李强从网上购买了一个微型摄像头,装在了卧室里。悄悄装好后,李强带着忐忑的心情出发了,他需要跑一趟长途,20天左右才能回家。

在李强出差的20多天里,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名陌生男子留宿在他家。当李强看到妻子和陌生男子亲热的视频后顿时失去理智。李强将妻子和他人发生关系的图片打印出来,交给妻子的家人传看。妻子吴婷知道自己理亏,妻子的家人也不想将事情闹大,一直找李强求情。气得发疯的李强要求妻子以及妻子的情人拿出5万元钱,否则就将照片和视频传播出去。

当李强提出要钱的要求后,妻子的情人自称没钱,拒绝私了。妻子见情人胆小怕事,自己又拿不出钱来给丈夫,无奈之下以受到敲诈为由,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后,李强对自己要挟妻子钱财的事情供认不讳。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向沛县法院提起公诉。

沛县法院在审理查明上述案件事实后,考虑妻子在本起案件发生中存在一定过错,且李强虽已实施犯罪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其行为得到了妻子的谅解。法院根据上述量刑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转自腾讯)




作者: 隔壁老王    时间: 2015-6-13 15:59
有意思,

作者: 同心圆    时间: 2015-6-13 16:11
都有过 妻子不对 他敲诈犯罪

作者: 物是人非    时间: 2015-6-13 16:14
凡事还是冷静处理好

作者: 大牙    时间: 2015-6-13 16:51
这个情夫啥责任都不负?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5-6-13 17:19
女人先有过,男人惹上祸,情人偷偷笑:无责赚快活。

作者: 猫大王    时间: 2015-6-13 17:37
隔壁老王有一份。

作者: 小苦菜花    时间: 2015-6-13 17:40
心中气闷

作者: 默默无闻    时间: 2015-6-13 18:40
大牙 发表于 2015-6-13 16:51
这个情夫啥责任都不负?

隔壁老王赚了

作者: 胡杨树    时间: 2015-6-13 22:22
那男人是老王吗?

作者: pyartist    时间: 2015-6-13 23:15
这还是夫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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