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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警部门 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按规定不许上路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洛    时间: 2016-7-14 10:43
标题: 交警部门 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按规定不许上路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

而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目前在市场上销售及上路行驶的封闭型三、四轮电动车均属于机动车,但该类机动车又不在《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目录内,不能办理牌证和购买保险。

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国产机动车须列入《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方可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一再强调,未列入国家《公告》的机动车产品属非法产品,一律不得生产、销售,更不得注册登记,悬挂自制牌照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决定和实施单位承担。

目前,我市道路上行驶的封闭型三轮、四轮电动车的驾驶人多为老年人,他们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对车辆机械性能以及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标志标线都不是很了解,加上老年人的听力、视力、反应能力等衰退,安全隐患十分明显。且由于车辆不能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无法进行理赔。

希望可以落实!!

作者: 情为何物    时间: 2016-7-14 12:49
这电瓶车总之害人害己!

作者: 胡杨树    时间: 2016-7-14 13:44
应以源头解决问题!

作者: 徐嘉尉    时间: 2016-7-14 15:18



开这些电动车的人不怕出事故没有保险理赔的,倒霉的是开机动车的人,撞了这些机动车即便是无责都要赔偿的!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6-7-14 16:50
这是最不靠谱的一项应用

作者: 小旺    时间: 2016-7-14 17:41
开这种车的往往是老人,乘客是儿童。

作者: 海韵大厦2016    时间: 2016-7-14 18:21
现在好像有电动汽车,,能上路啊


作者: 上冈利剑    时间: 2016-7-14 20:25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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