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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中院“怒撕”连云港公安】 [打印本页]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6-8-12 23:29
标题: 【青岛中院“怒撕”连云港公安】





法制日报消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禁养狗是如何通过登记的?》27岁的江苏连云港男子王某估计最近郁闷到家了。7月5日,女友李某在回家路上,被一条大狗咬伤。两天后,当王某再次遇到这条狗时,出手将其打死。——这狗是领导的狗么?

//@连鹏:青岛中院“怒撕”连云港公安。这样的事,希望以后多一点。// 张晓的办公桌:故意打杀狗肯定是不对的,但是首先源头在狗主那里。狗主你办证了吗?你狗管好了吗?如果狗仗人势,恶犬伤人,那真的麻烦警察叔叔们解释下凭什么人命不如狗命?人被咬伤,狗主不好好负责很嚣张,那被咬者及家属分分钟被逼疯 如果我家人被伤害了,却无人负责,凶手还在逍遥,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



作者: 盐城越野行走    时间: 2016-8-13 03:36
能凌驾于连云港市公告之外

作者: 盐城越野行走    时间: 2016-8-13 03:37
说明这条狗后面有人

作者: 东台到济南班车    时间: 2016-8-13 06:15
标标准准的狗仗人势

作者: 预测专家    时间: 2016-8-13 07:00
法律归法律,要对待舆情监督起帮助人民群众的利益作用。否则要法律何用。

作者: 猩猩星星    时间: 2016-8-15 09:11
作为一个资深的酱油党,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路过,在路过的同时还要关心楼主,鼓励楼主,在这个冷漠的时代,给予楼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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