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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到教育局领取相关补贴的不实消息的情况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泰山庙主持    时间: 2016-8-13 08:35
标题: 有关到教育局领取相关补贴的不实消息的情况说明
本帖最后由 泰山庙主持 于 2016-8-13 08:37 编辑

关于近期在微信、QQ等网络媒体大量转发、传播有关到教育局领取相关补贴的不实消息的情况说明关于近期在微信、QQ等网络媒体大量转发、传播有关到教育局领取相关补贴的不实消息的情况说明
近日,部分市民手机收到有关“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到盐城市教育局工会领取2000元和10000元低保户补贴”的消息或类似消息,经权威部门盐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该信息并不属实,且往年此类消息也曾出现过,对广大市民存在一定的误导。现就大家所关心的问题及相关情况统一说明如下:
其中提及的10000元低保补助并不属实,其中2000元补贴也存在误解,并非如网络消息所言。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逐步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5〕149号)中规定: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生,政府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是市财政对各县(市、区)持证的特困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每生补助1000元,各县(市、区)用于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不得低于市补助标准。受资助的大学生凭录取学校通知书和市、县(市、区)招办的录取证明并提供录取学校的银行账号,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红十字会负责资助对象的审核,并直接将生活补助费汇入所考取的学校。
感谢大家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关心,同时也请大家正确解读相关政策信息,必要时可咨询权威部门,做到不轻信、不传播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注:盐城市区学生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用请到其户籍所在地亭湖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

作者: stephen    时间: 2016-8-13 11:30
真把自己当郭美美了


作者: 猩猩星星    时间: 2016-8-15 09:13
作为一个资深的酱油党,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路过,在路过的同时还要关心楼主,鼓励楼主,在这个冷漠的时代,给予楼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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