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标题: 防诈骗,银行这样做尽力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默默无闻    时间: 2016-9-24 07:09
标题: 防诈骗,银行这样做尽力了
【12月1日起通过ATM向他人转账,将24小时后到账,防诈骗】今天,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强调:①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②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

作者: 子墨    时间: 2016-9-24 07:27
是不是24小时内可以终止?

作者: 默默无闻    时间: 2016-9-24 07:44
子墨 发表于 2016-9-24 07:27
是不是24小时内可以终止?

应该可以撤回。

作者: 小苦菜花    时间: 2016-9-24 08:01
子墨 发表于 2016-9-24 07:27
是不是24小时内可以终止?

是的。





欢迎光临 新盐城乐聚社区 (http://xycsq.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