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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保险公司对全损事故车处理的揭秘 [打印本页]

作者: 湿地树人    时间: 2017-1-16 07:47
标题: 关于保险公司对全损事故车处理的揭秘
关于保险公司对全损事故车处理的揭秘

关键字:全损车、推定全损、安全隐患、社会责任、保险公司、违背道德、利益至上、50%以上、事故隐患、车主利益最大化、车主自己出售;

您的车辆发生严重事故后,特别是修复金额超过车辆实际价值50%以后,保险公司总变着法子,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希望你同意对车辆进行全损处理。这样,保险公司可以少赔很多钱。(什么修好后不安全、安全隐患多。。。。。。这些都是借口,保险公司真正的目的是想少赔钱)举个例子,一辆价值20万的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后,情况1:如果维修价格超过10万,保险公司就会希望你全损。为什么?因为,这样的情况,这辆车的残车一般可以卖13万以上;情况2:如果维修价格要15万了(损坏程度比10万更严重),这时这辆车的残车也一般能卖10万左右。对于情况1,如果车主不同意全损,那么,保险公司要赔10万,如果同意全损,保险公司只需要赔20-13=7万。对于情况2,如果车主不同意全损,保险公司要赔15万,如果同意全损,保险公司只需要赔20-10=10万即可。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当车辆的修理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50%以上后,保险公司总希望车主对车辆做推定全损处理,答案就是:保险公司希望少赔钱。那么切实的问题来了,怎样才能对车主最有利,让车主利益最大化?这里的关键就是事故车本身,即残车。它是由价值的,而且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一般车主认识的范围,其他,当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后,车主可以自己找收购残车的人,车主自己出售残车,使车主利益最大化。这样,一般情况下,车主可以获得比保险公司赔付多至少5%的金额,就像以上的例子,保险公司最多赔你20万,但残车商至少会以21万以上的价格收购你的车辆。
事实上,保险公司售卖保险客户残车是毫无社会责任的行为,是严重违反道理的,在一些发达国家是严禁的,这也是保险公司利益至上的体现。因为,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后,保险公司出售残车后,这些残车商一般是进行简单维修(如果修的好,质量都保证,就没有钱赚了),然后以二手车的形式又流入市场了。
结论:发生重大车辆事故后,车主要自己找残车商出售,不要任由保险公司摆布,保险公司不是为了客户,而是为了少赔钱,而车主把残车出售,可以获得利益最大化。由此延伸的二手车,如果你要买二手车,建议买那些没有过户的车辆,行驶证上的“注册日期”和“发证日期”一致的车辆。如果“注册日期”和“发证日期”不一致,特别是时间较长的,那么你买的这辆车可能已经是“5传手”,甚至“10传手”了,而且可能是发生过严重事故的车辆。关注“甬车之主”,为你解决以上问题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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