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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央行联手查非居民账户 能否遏制贪官转移资产?(转) [打印本页]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7-5-21 09:56
标题: 国税央行联手查非居民账户 能否遏制贪官转移资产?(转)
国税央行联手查非居民账户 能否遏制贪官转移资产2017-05-20 05:43
来源:理财帮
马上就要520了,帮主(ID:banglicai)本来准备了浪漫省钱终极指南。
却看到一个大新闻——7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央行等六大部委,全面调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100万美元以上的账户将在今年年底完成尽职调查程序。
而且,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账户,需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的身份。
什么是非居民账户?对非居民账户查税背后,究竟有何深意?查非居民账户的目的是要查什么?哪些人要小心了?对我们一般老百姓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帮主(ID:banglicai)对此做了采访和研究。
什么是非居民金融账户?
“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非居民金融账户”则是在我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
通俗些讲就是非中国税收居民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开设的金融账户。
根据安排,今年底完成对存量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2018年完成对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高净值账户是指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
对于高净值账户,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电子记录检索和纸质记录检索,同时询问客户经理是否存在其负责的客户为非税收居民个人的情况。
尽调的时间表如下:
看到这里不少中国居民松了口气——这事儿跟我没关系呀,我是中国居民!帮主(ID:banglicai)好心的提醒:too naive!
目的:
掌握中国居民的海外账户
中国目前对非居民金融账户做的调查数据,是用于交换中国居民海外账户信息。
“调查其他国家的纳税人在中国的金融账户信息,然后报送回纳税人所在国家的税务部门。核心是与其他国家税务部门交换信息,也就是中国的税务部门也能从其他国家拿到中国纳税人的海外账户信息”一位税务部门的人士说。
上述税务部门的人士对帮主(ID:banglicai)表示,这一事件的核心是与其他国家税务部门交换信息,也就是中国的税务部门从其他国家拿到中国纳税人的海外账户信息,以全面掌握中国居民在海外的账户信息。
掌握中国居民海外账户信息有何用?
用处可是多了,大家可以自行展开思考下,哪些人是要小心的。打个比方,如果瑞士金融机构的中国居民账户信息参与交换呢?
瑞士的金融机构被认为是最神秘的地方,有传言称,中国的某些富豪和官员曾把财产转移到了瑞士银行。此前网络有消息,瑞士银行处于配合全球打击逃税的目的,承诺向其他国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引发大讨论。
不过,帮主(ID:banglicai)今天要重点说的一个作用是打击部分企业和个人海外跨境偷税漏税。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大潮涌进,部分企业、个人利用各国间税务漏洞或税法差异进行“税收筹划”,将大部分收入、利润转移到低税地、避税地,从而大幅降低其总体税负,甚至偷逃税款。
受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14年就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而我国也向G20承诺实施“标准”,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这就是此次政策出台的背景。
我国可根据交换信息打击逃避税
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如何执行?
首先由一国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
再由该国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那么中国纳税人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的行为如何监管和打击呢?
对于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我国税务部门可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核实我国纳税人境外真实所得,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所得补征税款并进行处罚。
案例:
公司收入“藏”个人账户被追缴税款百万
利用境外账户逃税在中国并不乏先例。据中国税务报报道,上海闵行区国税局稽查局此前就破获一起利用个人境外储蓄账户隐匿公司收入的逃税案。
刘 某是Y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利用境外储蓄账户等多个银行账户,收取境外服务款项近2200万元,隐匿巨额收入不申报纳税。刘某以Y公司的名义,与3家日本公 司签订过软件开发和技术维护服务协议。Y公司的服务收入既通过公司的基本账户收取,也通过刘某的个人境外账户等账户收取。
据税务部门调查,在这2200万元中,Y公司通过基本账户收取的款项900万元正常纳税,而通过刘某个人境外账户等4个账户收取的款项1300万元却隐匿逃避税。税务部门要求刘某解释其个人账户收款的性质及来源,刘某称有关收款是自己取得的劳务报酬,但拿不出任何证据。
最终,刘某承认其个人账户收款是Y公司的服务收入,税务部门对其追缴税款上百万元。
影响:
能否遏制中国富人和官员向海外转移资产?
在中国税务领域拥有近20年专业经验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向帮主表示,此次尽职调查主要是针对境外居民或企业在境内的账户,不会针对中国居民账户。
叶永青介绍,这个“标准”执行之后,在成员国(地区)网络里面的信息可以实现互换,但现在只是一个刚开始的阶段,即搜集境外账户在国内的账户信息。
“随着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逐步推进,中国企业在跨国(地区)交易中,避税的难度会越来越大。”
叶永青说,大数据下的税收管理,数据只是一个基础,税务机关拿到这个数据后怎么处理,还是未知数。
能否遏制部分中国富人或官员向海外转移资产?
叶永青称,这次尽职调查中,还不会触及这部分人群在海外账户信息的情况,除非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延伸部分的调查。对其海外资产产生真正影响,是在信息交换开始以后。
普通人新开户时需声明税收居民身份
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
而 由于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绝大部分为中国税收居民,填写声明文件时仅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开户体验影响不大。如果上述个人和机 构前期已经开立了账户,2017年7月1日之后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时,大部分情况下无需进行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 料来确认。
作者:陈予、金小鱼、徐伟、韩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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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7-5-21 10:05
鱼有路、虾有道、、、、、、、
作者: 物是人非 时间: 2017-5-21 14:52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逍遥评论 时间: 2017-5-22 06:03
难呢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7-5-22 06:39
各显神通、、、、、、、
作者: 昧思居主 时间: 2017-5-22 06:39
认真者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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