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到济南班车 发表于 2015-7-24 16:39 当然多一点好 |
对于楼主的观点,我有不同看法:因为现在都是警务通直接出单。撤销罚单的可能性比较小,可能需要大队长以上级别的领导批准呢,可能是交警发现违章停车了,准备去处罚,几个看车的说情,作出口头警告的情况可能性更大一些。立法的本意就是处罚违法犯罪和告知民众做哪些是违法的! 从而起到防止违法犯罪的目的。 如果就该警员作出口头警告,不作出处罚决定也是符合立法本意的。 这样是更人性化。 个人观点,欢迎指正。 |
布衣也逍遥 发表于 2015-7-24 08:13 我觉得应该是收了。这个事情还让我想起,以前在曹家巷看到,车主把车停下来了,黄马甲过来收钱,警察又过来贴罚单。警察走后,黄马甲又把罚单拿掉了.............. |
愤怒 |
交通问题在哪个城市都有,归根到底就是城市建设之初没有考虑到车辆太多,而没处停车的状况。现在很多的非机动车道上都画上了停车位,本就很狭小的非机动车道还要通行无数量的电瓶车与行人,而设置停车位更是给通行的电瓶车带来麻烦,有时不得不转道机动车道。交警对于这方面应该严格执法,对于违规车辆坚决给予处罚,因为你停在这出了问题怎么办,伤害到别人怎么办,不能因为把钱给了看车的就免予处罚,要知道出了一场祸事就远远不是停车费那几块钱的事情了。 |
招商场周围的人行道,包括盲人通道,都成个别人收取停车费的场所了,尊敬的交警!您在何方?????? |
首先来强调一个概念,一直以来,都有人拿黄马甲来做文章,搬弄是非,无非就是不想交停车费,当老赖。作者本帖目的不是交警执法,还是矛头指向了黄马甲。盐城道路上的停车位是由盐城市停车办,协同交警大队,城管局,街道统一管理的,是合法有效的,收费人员都是统一着装的,有街道名称,有编号。就这一点来说,与典型的宝龙广场那里的黄围裙有着本质区别的。黄围裙收费是私自收费的,而黄马甲收费是合法有效的,是由明文规定的。其次,车位收费人员的收费并不是免费的。就本帖提到的招商场地段是属于毓龙街道的,毓龙街道就不同地段停车位是进行收费,也就是说收费员收费并不是免费的,所以收费员要收取的费用肯定要维持基本生活。其次,产生作者帖子当中提到的情况是有更深次原因的,一些开车人素质太差,停车不缴费,超时停车不加费。之前屡见不鲜的情况是开着奔驰,宝马的车主不交停车费,还把110打到现场,出勤民警当然直接了当的让车主交费,因为本身收费员收费就是合法的。我想说的是这些车主就是真是丢人丢大发了,对此常有车主狡辩称上海,南京才收费的,盐城怎么也会收费的。不知这些车主是真不知道外面城市的停车收费情况,还是胡搅蛮缠,外面城市的收费要比盐城高许多。那么,试想一下,当停车收费员需要上交毓龙街道的管理费用都成问题时,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适当的增加车位是合情合理。至于出现交警处罚,收费员及时改正也是合理的,交警同志的人性化执法是值得大家鼓励的。一张罚单事小,人性化执法才是大家所希望的。究其根本原因,车主的素质是关键,只有当广大盐城车主的素质提高了,如实交纳车位停车费,作者提及的超线收费才能遏制。所以大家应该客观公正的对待“黄马甲”——车位收费员。 |
违规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否则要规矩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
交警有时也任性 |
人性化执法究竟是多一点还是少一点好呢? |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
纵容黄马甲乱收费 |
呵呵某国特色 |
这是人情大于法治了! |
湿地树人 发表于 2015-7-24 06:27 这话很有道理 |
严格执法,杜绝选择性弹性执法,这个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
同意楼上的观点 |
车被收停车费了吗?如果没有,好奇看车人的仗义,如果收了,貌似还有内容可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