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年的出这种事情,挺让人伤心的,走法律途经,公正解决。 |
一线网民 发表于 2016-2-17 16:21 我不是指这件事,而是大街上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 |
这样的事很难冷静处理 |
期待警方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 |
楼主“非机动车不要走机动车车道”值得商榷!据了解,振兴桥上是混合车道,不存在非机动车上了机动车道! |
孩子还小.可怜的. 一百万,就算是一千万,也解决不了别人的伤痛.钱只是一个象征.不争不闹,怎么解心中的痛呢. |
蝶飛飛 发表于 2016-2-17 15:13 不争。不争。事情总是两面的,每个人的角度不同。客观看待! |
“离死者2一3米,突然向我车道倾斜倒下,当时就左打方向避让,由于太近右侧还是撞到了,我车右大灯和右保险杠损毁” 如此近的距离致一死一伤,可以想象刘勇当时的车速。而人肉的结果“五六年前有过肇事逃逸,去年出国一起交通事故,年前刚解决”也印证了我的判断。 一次又一次的交通肇事,刘勇还不能引以为戒,仍然我行我素,视人命为儿戏。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从重从严处理。 |
就这个样子,指望多闹闹,多弄点钱。。。 不过,对方也要个发泄的地方,毕竟人死为大。。中国的传统观念。 折腾一下,老板你也消停消停,店就扔给他们,明说里面价值300万,少一个子,他们倒霉。。 谁进去的,都录像录着。。 必须公了。。。 |
冷静处理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