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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众评] 旅游“黑名单”不妨分级发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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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 07:3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旅游“黑名单”不妨分级发布法制晚报    2018-09-30 08:27:38
庞岚 时评作者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公布了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三名游客被列入“黑名单”。其中,河北游客王某、张某在马来西亚水上清真寺的矮墙上跳热舞,违反了当地宗教禁忌;湖北游客彭某在大理市游玩的过程中用儿童玩具击伤红嘴鸥。根据相关规定,三名游客被纳入旅游不文明游客记录,期限均为3年。截至目前,共有35人被纳入旅游“黑名单”。
2015年3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施行。其后不久,国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4名被纳入黑名单的不文明游客,包括泡面泼空姐的张某,与张某一起谩骂、恐吓空服人员的王某,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的周某,以及爬红军雕塑照相的李某。其中,爬红军雕塑照相的游客被拉入“黑名单”长达10年。
今年国庆前夕,不文明游客的黑名单“再添新人”,目前共有35人被纳入旅游“黑名单”。因为不文明旅游被“拉黑”,这当然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儿,对于当事人能起到不小的警示作用。与此同时,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定期公布出来广泛传播,也是在提醒所有人,出门旅游千万别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家客厅甚至卧室,一定要尊重道德伦理、文明规范,别让自己的行为给美景抹黑。
不过要说这三年多来,不文明出游的只有35人,那肯定是不对的,只是说这35人的行为更恶劣一些,而且其行为被拍成照片或者视频传播到社交媒体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每到端午、中秋小长假,或者国庆、春节黄金周,媒体上报道的爬树爬雕塑、乱扔垃圾、攀折花树、乱写乱画现象又何止几十人次?对此种种,不妨给不文明行为的黑名单分个级——一般的行为可以纳入市级的黑名单,更严重的纳入省级黑名单,最恶劣的由文化和旅游部发布。这样一来,不文明游客黑名单制度或许能发挥出更广泛的作用,让更多的人警醒一些。
此外,被“拉黑”的代价也应该有所提高。当然,我们不能因为不文明行为的存在就限制公民的自由,不允许其出门旅游,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加以调节。比如说,倘若被纳入旅游黑名单的游客在报名参加旅行团,或者自行购买机票、预订酒店、景区门票时都遇到“价格翻番”,那么他们就不会觉得列入黑名单“无关痛痒”了。
有罚也该有奖励,为了倡导文明有素养的行为,弘扬正能量,我们不妨也建立一个“红名单”。近年来,在社交媒体上,除了一些恶劣的不文明行为会引发大家指责,有时也会有一些人出行时的暖心之举刷屏,网友们点赞:你有教养的样子真美。对于遇事先想到公众,不给大家添麻烦,热心帮助他人的文明游客以及积极服务社会的志愿者,纳入“红名单”之后不妨给予减免各大景区门票等相关的优惠政策。
当然,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是“事后”的举措,为了进一步提高游客的文明素养,宣传与引导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出境游的时候,一些游客并不懂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习俗喜好,就更需要出门前旅行社或者相关部门的提醒、告知,让大家入乡随俗,避免在不经意间成为当地人眼中的不文明游客。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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