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0岁的小伙先是玩视频发生纠纷聚众斗殴,被取保后,又和他人到学校向学生索要财物,并殴打三名学生。近日,泗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韩某某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最终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韩某某出生于1998年。2017年8月10日晚,韩某某与石某某因玩“快手”视频发生纠纷,随后,韩某某聚集了两个朋友,手持钢管与石某某聚集的数人展开了一场“恶战”。2017年8月29日,韩某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泗阳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然而,韩某某不知悔改,在2018年2月,又与郑某等人相约至泗阳某中学,以言语威胁强拿硬要的方式,向学生索要财物,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对学生刘某某、魏某某、张某某等人拳打脚踢,造成三名学生轻微伤。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持械聚众斗殴,且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韩某某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综合案情,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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