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石川
“4年里,为这些工钱,他们讨要过,也起诉过,但至今无法兑现。”日前,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一名女施工老板向媒体投诉称。据报道,5年前,尹红组建了施工队,带着几十名农民工做工程。2016年她在甘孜炉霍县完成的电网改造工程,共计200余万元工程款,其中有120万元,至今被来自南充市的四川华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中公司”)拖欠。尹红拿出按有37位农民工红手印的工资表,算下来总工资为96.8万元。
据媒体报道,不同于寻常的农民工讨薪,事件中的主人公是施工老板,也可称为包工头,她从建筑公司手中承揽工程,建筑公司不给钱,她就会拖欠农民工公司。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尹红的苦恼可想而知。而根据报道,工程款金额该多少?农民工工资怎么算?尹红与华中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各执一词。而就此事,尹红求助过法律,也求助过炉霍县劳动监察大队,似乎都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如今不得不求助媒体。
讨薪难,难在何处?难在事情本身不是1+1=2那么明确,欠薪方不还钱,抑或少还钱,总能找到理由,而这些理由有的是钻法律漏洞,有的在合同上暗设机关,还的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蒙蔽包工头和农民工。具体到此起案例,华中公司不还钱同样有理由——相关项目负责人就说了一大堆理由,尹红尽管不接受,但似乎已无计可施。
4年讨薪路,何时是终点?归根结底,这事仍需付诸法律,仍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仍需找到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切入点。
日前,四川省政府在成都召开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四川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下步全省根治欠薪工作。在这种背景中,相关部门不妨把尹红一案当作一个典型案例加以剖析,并真正解决这个难题。
一般来说,农民工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他们的工钱用来养家糊口。如果该拿到的钱却拿不到,不仅影响一家老少的生计,还可能老人的养老和孩子的教育,从这个角度看,谁都不能拖欠农民工的钱,什么因素都不应该成为借口。而同时,无论农民工还是包工头都应该涵养法律意识,在签合同之前尽力考虑周全,有必要时甚至聘请律师把关,免得掉入一些无良企业故意挖掘的陷阱。
仍以尹红一事为例,有律师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尹红与华中公司的转包行为本质上应为无效行为,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应为无效合同,那么权利人将不能依据无效合同来主张维护的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建筑工程领域涉及到大量农民工的利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为此,这就给尹红等包工头一个提醒,要提高法治意识,在法律框架中维护自身的正当诉求,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清理整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仅是为保障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国家发展也至关重要。”随着法制逐渐健全,农民工被欠薪现象明显减少,但并未绝迹。欠薪终究是不光彩的,也是有悖于法治精神的,但愿涉事企业真正意识到欠薪的严重后果,能够遵纪守法,善待农民工,善待为城市作出贡献的人。广大农民工为国家和城市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他们有权利获得应有的回报,有权利活出尊严。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