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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头论足] 关于建湖电信律师声明一贴的个人浅显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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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11:15: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行文要有统一性,标题中的行为主体是建湖电信,你如何发出律师声明?结尾却又以律师签名落款。

2 第一段话表达是否清楚?“针对网帖……侵害该公司权益……授权律师发表声明……试问能否把行为主体先区分清楚?

3 “针对”一词是否恰当?律师声明是否能用“其”来指代当事人?“诉求是否成立以司法程序的最终裁断为准”?陈述请求如何成立和被最终裁断?

4 网帖不会自己停止转发和删帖,对象不明确。文末加个句话吧。至于文中其它不妥之处留待看官一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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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专家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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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29 11:27:06 | 只看该作者
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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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11:53:17 | 只看该作者
预测专家 发表于 2016-5-29 11:27
批得好。。。。

我又班门弄斧当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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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11:53:42 | 只看该作者
不当之处,还请相关人士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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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29 21:12:08 | 只看该作者
这律师,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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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6-5-30 08:28:33 | 只看该作者
默默无闻 发表于 2016-5-29 21:12
这律师,啊啊啊

个人感觉语文水平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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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30 18:25:36 | 只看该作者




《文化娱乐》,与您共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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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30 18:25:43 | 只看该作者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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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30 18:25:59 | 只看该作者
stephen 发表于 2016-5-29 11:53
不当之处,还请相关人士海涵

谦虚了不是。
《文化娱乐》,与您共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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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30 18:27:07 | 只看该作者
stephen 发表于 2016-5-30 08:28
个人感觉语文水平有待提高

过分谦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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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 00:17:18 | 只看该作者
盐城越野行走 发表于 2016-5-30 18:27
过分谦虚了。

谦虚点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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