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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部分学生家长收到“谁家今年有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家庭困难证明到盐城市教育局工会领取2000元的秋季助学基金!……低保户新上大学学生,去教育局二楼报名,一万补助。9月14号结束。”等“暖”消息,引发不少学生家长“围观”或是到盐城市教育局现场“探访”。
对此,盐城市教育局专门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盐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声明,上述消息系“热心”网友杜撰的虚假信息,“到教育局工会领取秋季助学基金、教育局二楼、一万补助”等内容均属子虚乌有。往年也有类似虚假消息传播,甚至社会上有部分不法分子借机进行诈骗活动。
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设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省、市均有明确的资助政策、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逐步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生,政府给予当年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是市财政对各县(市、区)持证的特困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每生补助1000元,各县(市、区)用于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不得低于市补助标准。受资助的大学生当年凭录取学校通知书和市、县(市、区)招办的录取证明并提供录取学校的银行账号,由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对象的审核,并直接将生活补助费汇入所考取的学校,由学校补助给学生。我市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上半年都会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发出公开信,并由学校宣传相关资助政策。
盐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广大学生、家长和市民朋友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官方宣传的政策为准,或致电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做到不轻信、不传播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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