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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大丰白驹镇一男子因聚众斗殴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最近,该男子高票通过村书记选举前期环节,成为村党组织临时牵头负责人,9月初将被选举任命为村党支部书记。
“被公安部门处理过,担任村书记不妥。”举报人认为。而白驹镇相关负责人称,聚众斗殴是与外村人引发,应该叫“民族英雄”。目前,当地纪委部门已介入调查。
有人举报
聚众斗殴者要做村里书记
“2011年春天我在承包的林地上干活,结果单某某带了几个人和我发生了冲突。”刘某是草堰镇三渣村人,与他人在承包林地上有矛盾,“没想到外村人白驹镇进步村的单某某出头,当晚,还找了几人将我打伤。”
事发后,刘某报了警,之后警方将参与打架的多人控制。当年,单某某也因聚众斗殴,被警方行政拘留。“不久他做了村里的副书记,前几天高票通过了村书记的前期选举,居然要当村里一把手了。而且听说他还行贿拉票,给投票的党员送西瓜 …”为此,刘某开始举报,认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单某某不适合当村书记。
网络搜索发现,单某某是村里的致富能手,承包了数百亩农田搞蔬菜大棚的种植,成立了蔬菜专业合作社,曾多次被市、区、镇表彰为“先进创业之星”和大丰区“最美劳动者”。此外,他还经常自掏腰包,帮助一些体弱多病和家庭贫困的村民。
镇里声音
与外村人矛盾是“民族英雄
那么曾聚众斗殴是否真实?“我确实因聚众斗殴被拘留过,可是我根本没有参与,我酒后睡在车上,什么也不知道。”单某某诉说,当年自己还不在村里任职,帮外村人协调矛盾,结果吃了窝囊亏,有口难辩。“我从部队退伍回家,在派出所当过联防队员,怎么可能还知法犯法。”单某某说,自己也绝不可能行贿拉票。
在村民眼中,单某某是个什么样的人?
昨日上午,随机走访了几户村民,言语中对单某某的带头致富和人缘品德啧啧称赞。“他不仅承包农田,支付给村民每年1200元租金,还帮村民解决了一些就业,村里的人几乎都服他。”进步村四组的单保桂如是说。
据了解,8月18日下午,进步村公推公选,党员和群众代表共52人,单某某获得41票。第二天的测评和推荐共73票,单某某获55票,均第一。
“18 号晚上考察一结束,举报人就开始举报了。”白驹镇有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是个地痞,在进步村和草堰镇搭界的地方,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把进步村的树木强占了,“单某某的行为不叫聚众斗殴,反倒是‘民族英雄’。”该负责人称。
纪委调查
已经过了影响期可以任用
接到关于单某某的举报后,白驹镇纪委迅速介入调查。据白驹镇纪委书记宗圣勇介绍,因为村里一块林地和外村人发生纠纷,单某某在2011年被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金1000元。因为他是党员,在2012年左右,镇纪委对其党纪立案调查,区纪委也进行了审查,给与其党内警告处分。
“他做错事已经被处理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1年,已经过了影响期。”宗圣勇告知,“单某某在2014年担任副书记时就考察过,现在担任书记也符合规定,而且初步调查来看,行贿送西瓜没有证据,违规生二胎的,也和事实不符。”
盐城师范学院教授吕学典认为,单某某所犯的错不是原则性错误,作为村里的能人,他可以把经济搞上去,带领大家致富,因此得票很高,“当然前提是已经吸取教训,端正思想,当村支书不是为了享乐,而是更好的服务地方百姓。”吕教授表示,担任基层的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具备能力,还要有过硬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是一道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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