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今天上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免去蒋卓庆的上海市副市长职务。 又讯:中共中央批准:蒋卓庆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今天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案还包括: 免去吴金水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丁谷平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徐燕平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王光贤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永年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高振国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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