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11时许,盐城阜建高速大队民警陈志宇在建湖东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车号为苏JEZ226轿车的驾驶人顾成东(江苏建湖人)神色慌张,说话含糊不清,并称其未带驾驶证。
民警利用警务通查询后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准备将当事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时,发现顾某有些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经过查询后发现,顾某在今年6月份在建湖西收费站因为无证驾驶被其亲手查处过。
经查,顾某曾在2016年6月因无证驾驶被民警陈志宇当场查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被处罚后,顾某不知悔改,事发当天在和朋友于某(女,江苏盐城人)前往建湖途中,因为驾驶人于某身体不舒服,顾某便抱着侥幸心理换他继续驾驶,不曾想时隔6个月后再次因为无证驾驶被同一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顾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与其同行的朋友于某也因将非营运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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