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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参与调解了一起因朋友聚会饮酒过量,以致一位中年男子意外死亡的民事纠纷案件。虽然调解还算成功,事件也基本平息,但五味杂陈感慨万千,心情特别沉痛。在此,与网友们说说我的几点想法,希望大家从中吸取血的教训。
在我们农村,有些酒瘾较大的人,总喜欢交几个有相同嗜好的“酒肉朋友”,有事没事在一起酌上几杯。兴致上来了,还会拼拼酒量,看谁是真正的“英雄好汉”。这本也无可厚非,但这几位“酒肉朋友”,却喝高了以致喝出人命来了。事情是这样的:某日中午,阜宁人祁某某约上好朋友、射阳人严某某中午吃饭。因祁某某上午在某按摩店“潇洒”,碍于情面,也顺便请了按摩师傅魏某某一同前往。到饭店后,祁某某又打电话给一位老酒友、某厂的机修工陈某(死者),让其速来饭店一起喝几杯。当时陈某正在厂里吃工作餐,接到电话立马放下筷子前往饭店。“酒逢知己千杯少”,你来我往,你敬我回,很快,四个人就把自带的4瓶52度白酒喝了个底朝天。当时,4个人喝趴了3个,谁也顾不了谁了。晚上六时左右,机修工陈某在一退休赤脚医生处输液时,因严重酒精中毒不幸死亡。此事引发数百人围观,乡邻们议论纷纷。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民警连夜找参与中午喝酒的当事人调查取证,结果排除他杀,系醉酒意外死亡,不构成刑事案件,属民事行为。后经多轮调解,参与喝酒的“朋友们"共给予了死者家属6万余元的“安慰费”,事件基本调解完毕。
事后,笔者仔细梳理了本事件的调查笔录,从对事件发生全过程的还原中,思考了以下几个问题,列出来与网友们一起从中吸取教训:一是死者正值不惑之年,上有老父、老母,下有未成年儿子,自已为了过一次“酒瘾”,充一次“英雄”,讲一次“哥们义气”,悄然去了极乐世界!如果死者在天有灵,不知死者有无想过,这人世间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何等感受?在父母和老婆孩子面前,在天堂能心安理得吗?二是中午组织喝酒吃饭的祁某某,一个有正常思维的成年人,难道不知过量饮酒会出人命吗?在法律和道义上,你该承担何种责任呢?三是提供52度白酒的严某某,你提供这么多的白酒并参酗酒,说你有“害人之心”,冤枉吗?四是饭局在中午1点多钟就结束,店老板明知多人严重醉酒,为何到下午近4点才通知其家人?如果当时及时通知其家人或拨打120进行施救,抓住救援的黄金时间,这位酗酒者会死吗?五是一个已退休的农村赤脚医生,在家里非法行医,给醉酒者输液,如果当时能审时度势,立即让喝酒者去医院抢救,悲剧会发生吗?
……假如?没有假如!听着死者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人们纷纷为之落泪惋惜!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系列的如果,能否给酒桌上的人们敲响一个善意的警钟呢?!(周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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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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