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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盐阜大众报>>报道:本报讯 (记者 杨磊 戴汇 通讯员 王柱军)1月8日,记者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从2月1日起,市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也不允许燃放,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市区经过一年禁(限)放工作的实践,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污染、噪音得到有效控制。据相关部门统计,去年春节期间,PM2.5比2014年下降46%,市区烟花爆竹销售同比下降40%。不少市民通过多种途径反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强烈要求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了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建议。
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先后实行了禁放政策,南京、无锡等城市目前已实行了禁放政策,镇江、常州也将由原来的限放过渡至禁放。因此,在市区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是大势所趋,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据悉,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查处是推动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实施的重要手段。禁放政策实施的第一天,各地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发生的“第一响”违规燃放行为,坚决查处到位。对违规燃放行为听到一起、调查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群众也可以拨打110举报违规燃放行为。相关部门还将成立专职巡查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不间断巡查工作。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及其他区域,联合业主委员会组织巡查力量;无物业公司管理的老旧小区,由社区牵头组织巡查力量。
同时,做好源头管控。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区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烟花爆竹经营户以及平时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杜绝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梳理,对符合关闭政策的一律收回,并通报工商部门注销其原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确保今年年底前关闭禁放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春运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稽查管控,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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