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和妻子吵架后,竟抛下妻子儿女离家出走,十年不跟家人联系,对家庭生产、生活等状况不闻不问。十年后,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2015年10月23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案,依法支持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家住靖西县地州乡的原告赵某与被告方某,于1992年底经人介绍认识,1993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因为仓促结婚,两人缺乏了解,性格差异较大,婚后吵架拌嘴成了家常便饭,但夫妻俩还是于1994年和1997年分别生育两女,现均已成年并外出打工自食其力。2005年5月,夫妻俩又因生活琐事大吵,丈夫赌气外出打工,十年音信全无。十年间,赵某一人扛起了家庭重担,独力抚养两个女儿直至成年。看透这段无望婚姻的赵某,于2015年7月20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方某没有出庭也没有提交任何答辩。 靖西县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然结婚时间较长,但被告为生活琐事与原告发生纠纷后,外出多年不与家中联系,对家庭和妻女缺乏照顾,被告的父母也出庭证实双方分居这一事实,证明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对原告赵某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判决准予原告赵某与被告方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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