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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午,36名工人从射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手中,拿回老板拖欠他们已经一年的工资,连声感谢办案民警帮他们讨回“血汗钱”。
2015年3月至8月期间,在射阳县经营一家服装厂的唐某,接到一单服装加工的生意,为赶工期他先后招了36名工人。服装加工完成后,他未能在规定时间支付工人工资,欠36名工人15.8万元。工人几次索要无果,就到县人社局投诉,在人社局的协调下,唐某支付工人工资3.2万元,并保证在当年春节前支付完余款。
眼看快年底了,36名工人又上门讨要工资时发现,唐某的服装加工厂已经转让,人也“消失”了,手机一直在停机状态,工人们立即到县公安局报案。射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2015年12月25日立案,办案过程中,民警细致取证,多次对唐某周围邻居、亲戚挨家挨户摸排,并到唐某住所蹲守。经过一个月的摸排寻找,民警均未找到嫌疑人,警方怀疑唐某很有可能已经离开射阳境内。
今年1月26日,射阳警方决定对嫌疑人唐某进行刑拘并网上追逃。半年的网上追捕和线下蹲点,6月11日,唐某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被当地警方抓获。射阳警方将唐某从厦门押回后,多次对他进行思想教育,动员家人配合劝说他付清工人工资。在民警和亲友的劝告下,唐某最终表示先支付给工人工资7.2万元,并签订分期偿还剩余工资款项的协议,承诺2017年2月份之前还清工人全部工资。
给你提个醒
如要讨薪,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记录、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对于恶意拖欠工资者,警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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