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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营养品,但仍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母乳喂养,这只是极少数母亲。根据现代新的医学和营养学观点,应权衡哺乳对母婴安全和危害性,结合病情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母亲身心能否承受哺乳等因素做出正确合理的选择。
以下情况不宜母乳喂养:
1.需要进行化疗或放射治疗的乳母。
2.严重的心脏病,严重的肾脏肝脏功能衰竭,高血压、糖尿病伴有重要脏器功能损伤的产妇,严重精神病、反复发作的癫痫患者,先天代谢性疾病,哺乳时可能增加母亲的负担导致病情恶化。
3.母亲患传染病急性期或活动性结核、或流行性传染病,暂停母乳喂养,待传染期过,继续母乳喂养。
4.患有单纯性疱疹感染,若疱疹局限在乳房部位则不适合。
5.乳房患有水痘,在损伤结痂前应将奶挤出喂给婴儿,同时给婴儿注射疫苗。
6.吸毒母亲戒毒前不适合进行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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