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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龙庆王爷 于 2016-8-22 09:05 编辑
射阳执行局为枉法裁判认定虚假的付款承诺有效
2016年4月22日,舅父张锦芝依据(2016)苏09民终193号《民事判决书》向射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6月6日,案外人射阳兆丰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向执行局提出执行标的异议,它在《异议申请书》中称:“云翔粮食储运有限公司与众多债权人签定了和解协议书,并将和解协议书提交给异议人,异议人按此协议分别向债权人出具承诺书承诺付款,实际上云翔粮食储运有限公司的1700万元债务已经转移由我公司来清偿,……云翔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对异议人亦不享有债权。”
2016年7月14日下午,射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兆丰公司及张锦芝进行听证。兆丰公司提供《兆丰公司付款承诺明细表》及附件《付款承诺书》(证据4),用以证明已向云翔公司的债权人作出承诺。张锦芝的代理人沈某质证时称:“对证据4付款承诺明细表的真实性不予认可。2014年11月21日假如 兆丰公司向朱某好作出付款承诺属实,则承诺时,云翔公司尚未将房产转让给兆丰公司,房产过户后兆丰公司继续向云翔公司支付房款,并且云翔公司出具收据也证明了付款承诺书不是债权转让凭证。”
听证后隔天把,张锦芝向听证案件审判长王樵送达《兆丰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案件的补充意见》,文称:“三、付款承诺书除刘洋有签收手续外,其他均无签收手续,不能证明《付款承诺书》向拟承诺的对象送达。如果有关刘洋的和解协议属实,则足以证明刘洋的付款承诺上没有刘洋签收手续,则不具有兆丰公司在落款日期2014年11月向刘洋作出承诺的证明作用或法律效果。因此,没有签收手续的付款承诺书均不能证明兆丰公司作出过承诺。”
2016年8月1日下午,射阳县人民法院向张锦芝送达(2016)苏0924执异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顾建兵、盐城云翔粮食储运有限公司对申请异议人射阳县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债权145万元的执行。其理由是“兆丰收储公司对云翔储运公司的1700万元债务予以承担。该1700万元债务不包括云翔储运公司对张锦忠(该姓名与我舅父并不相同)所负债务。上述事实,有……兆丰收储公司付款明细表、云翔储运公司将资产过户给兆丰公司的过户票据及本案的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实。”如果附件《付款承诺书》缺乏真实性、合法性,则统计性质的《付款明细表》就不可能具有真实性及合法性。显而易见,射阳县人民法院完全不顾张锦芝否定付款承诺书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质证意见,肯定兆丰公司当庭出示的涉及朱某好等的《付款承诺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
那么,所谓的对朱某好的付款承诺书究竟是真是假,请与我一道目击现场。2016年8月12日上午10时许,张锦芝找到朱某好的店铺,她刚看到张锦芝递给的落款2014年11月21日的《付款承诺书》即说:“这个承诺书肯定是假的,之前我从未看过,也从未与兆丰公司打过交道。”朱某好的丈夫也附和“之前从来未看过。”朱某好跟着一字一句地读着:“朱某好:盐城云翔粮食储运有限公司资产拟转让给射阳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盐城云翔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欠你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协议清偿叁拾伍万元整,在完成资产过户企业顺利运营后三个月内,凭此付款承诺书、欠条、云翔公司收据、和解协议书,由射阳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偿还。特此承诺。射阳兆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她说:“哦,必须要云翔公司开具收据才能付,云翔公司不脱离债权债务。”
2016年8月20日下午3:40左右,笔者在射阳遇到朱某好。我向她出示了2014年10月15日的她名下的《和解协议书》及上述《付款承诺书》,她说:“和解协议书应是真的,我记得签过。付款承诺书,说兆丰公司向我书面承诺过,但兆丰公司从未与我打过交道。”我问她:“听说云翔公司去年底通知你去拿116.8万元打折后的35万元,但你不同意按35万受款,你准备起诉吗?”朱某好说:“云翔公司在房产过户后并未按时还款,已经构成单方违约,所以,我要求按实际借款额116.8万元偿还我。”我问:“如果起诉,你准备列哪几个被告?”她说:“顾建兵、顾岑及云翔公司。”我问:“被告没有兆丰公司吗?”她说:“我和兆丰公司没有发生过联系。”
不难看出,兆丰公司从未向朱某好送达过书面的《付款承诺书》,朱某好对于相关借款纠纷,依然认定顾建兵及云翔公司构成违约,即认定其与云翔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未终止,这当然也就否定了兆丰公司的在35万元的范围内,与云翔公司不存在欠款事实的辩解。射阳县人民法院对于兆丰公司单方制作的《付款承诺书》,在除刘洋外并未提供任何送达证明的情况下,认定兆丰公司向朱某好等作出过付款承诺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明显违背法律基本常识,因此,射阳县人民法院恶意侵害我舅父的合法权益,为枉法裁判需要临时更换掉王樵审判长等、枉法裁判的痕迹是极为明显的。
舅父说:“丁局长在8月上旬曾经对我(张锦芝)说,我(丁卫东)反正又没有接收兆丰公司或者顾建兵的贿赂,让你(张锦芝)外甥不要再在网上发贴子了,对我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我对舅父说:“如果我受贿,我会告诉你谁人何时向我行贿,并且收了多少吗?我肯定也不承认。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收到他人的好处,但我们有证据证明他在自谓没有收人好处的情况下,所领导的执行机关明知兆丰公司没有提供承诺文书的送达证明,却认定所有的《付款承诺书》均已生效。没有得到好处,他怎么宁可冒着违法或被投诉曝光的风险?”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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