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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经常开车在解放路上被美女发传单骚扰,终于有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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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果校尉(正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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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测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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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8 22:27: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在盐城机动车道上散发美食广告的美女在盐城众多论坛引起了社会热议,尤其是在盐城解放路、世纪大道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人们在调侃美女吸引“眼球”的同时,也对这种骚扰车主,给自己及车主双方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表示担忧。盐城交警针对这一情况,组织专门力量整治这一违法行为,对散发人员一律进行摸排建档管理。



     昨天下午,夏某、李某,网络人称“广告美女”,在世纪大道盐城路附近的机动车道内发放食品广告,被交警发现后将二人扭送至机动大队,民警迅速对二人展开谈话、固定证据,并且对当事人进行了标化信息采集,并训诫谈话,同时为其建立了档案以便对其进行重点管控。
     谈话中了解到,夏某与李某是四川人,刚大学毕业,便和其余几名好友一起来到盐城开了一家餐馆创业,她们二人是专门负责散发宣传广告,经过教育谈话后知道这是不对的行为,表示以后再也不敢了。
    盐城交警以“百日行动”及创文整治为契机,组织专门力量打击市区道路上散发广告、拦车乞讨的违法行为,通过现场管控、摸排建档、宣传曝光、源头管理等多重手段带回惩戒谈话拦车乞讨人员10余名,散发小广告20余名,约谈散发广告企业3家。


  

    有人会说,交警为什么要管“小广告”这种“小事”呢?其实,违法没有“大”“小”之分,都是违法,违法了公安部门都得管,尤其这些看似平常,却深为群众所恨、所怒、所怕的违法行为,更要管,且要管的到位。要通过“零容忍”交通违法行为“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零容忍”执法起点高,才能强化规矩意识。
    其实,违法没有“大”“小”之分,违法者也没有“美”“丑”之分,只要违法,那就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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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18 22:29:34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些人穿梭在马路中央就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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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1-18 22:39:36 | 只看该作者
为警察的做法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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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1-18 22:54: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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