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纪实中国] 北京:5旬兄弟分家产 弟弟持斧砍哥哥(转)

[复制链接] 0
回复
240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4-25 10:37: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旬兄弟分家产上演全武行 弟弟持斧砍向哥哥头部
2019-04-24 11:18北京青年报评论(0人参与)


[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url=]A-[/url]
[color=rgb(68, 68, 68) !important][url=]A+[/url]


  哥哥朱秦屡次主张分家产,还扬言“谁拦我就砍谁”,为此弟弟朱汉抢过斧头,朝哥哥头上砍去,而他也因此被诉故意杀人罪。4月23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刚一被带入法庭,朱汉就看了哥哥朱秦一眼,但哥哥面无表情,甚至没有抬眼看朱汉。


  哥哥为分家产放狠话 没想到弟弟先出手了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0月1日19时许,朱汉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室内,因分家产问题与哥哥朱秦发生纠纷,后持斧子多次击砍朱秦头部及手部等处,致其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2018年10月1日,朱汉被民警查获,同时起获1把涉案斧子。

  公诉机关认为,朱汉故意杀人,致一人轻伤一级,情节较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汉称,2013年父亲过世后,房子作为父亲的遗产一直没有分配。
  2018年10月1日之前,朱汉称自己突然收到朱秦两封信,要求母亲偿还朱秦赡养姥姥的136万。在三弟朱唐多次致电解释时,朱秦称要钱,没钱就卖房,并多次扬言“谁拦我我就杀谁”。
  朱汉不同意分家,称母亲就这一套房子,自己也没有工作,已经在母亲家住了四五年了。对于分家,朱汉想等到母亲过世后再考虑。
  三弟朱唐极力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房子分家产,但朱秦不愿接受,其要求母亲支付他当初赡养姥姥的花费。对于朱秦的做法,朱汉认为其“就是个人渣”。
  朱汉表示,对于三兄弟争家产,母亲曾说过等自己百年之后,三兄弟愿意怎么“抢”就怎么“抢。”
  同年10月1日,朱秦来到朱汉与母亲所住的房屋,朱汉叫来三弟朱唐一起商量。但之间并没有发生冲突。
  当时朱汉对坐在沙发上的朱秦提议去餐桌商量,但朱秦一动不动,感觉有问题。之后朱唐离开了一下,朱汉就瞥到朱秦从背后拿出一把斧头,想到之前他多次扬言“谁拦我就砍谁”的话,怕他动手就一把将斧头夺过来,向着朱秦胡乱抡了过去。
  朱汉称砍了有几分钟时间,朱唐在旁边拦着,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没想到后果,但并没有杀人的念头。后来自己三叉神经病发,腿使不上劲,没力气就停了。
  对于朱秦是从哪里将斧子拿出来的,朱汉表示并不清楚。他称“对哥哥造成的伤害感到非常抱歉。”
  独自提出分家方案 索要赡养费136万
  庭上,朱秦表示,自己提出分家产是想将几个家庭分开,避免矛盾。
  之前朱秦征求过母亲意见,但她不同意。当时老三朱唐曾提出过也要到母亲的房子居住,为了避免这种状况,朱秦提出分家产,还表示“如果不分房,早晚要出事。”在与其他人沟通时,朱秦承认也确实说过“谁拦我我砍谁”的话。
  朱秦称他在85年至92年期间在东北赡养过姥姥,当时自己月基本工资66元,但有不菲的奖金,每月他都会掏出50元给姥姥。姥姥在抢救时还掏过6000多元医疗费。
  136万赡养费是根据自己当年和现在的工资水平折算的,是自己单独提出的,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可。
  对于涉案的斧子,朱秦表示斧子不是自己带来的。他是坐长途客车从唐山到北京的,根本带不过来管制刀具。其次这种斧子已经停产了。因此不可能是他带来的。
  朱秦称事发时他坐在沙发上,朱汉从侧后方的卧室出来,突然拿出斧子砍向朱秦,自己一下子蒙了,之后才想起来招架。之后听到朱唐跑出去,嘴里喊着“杀人了”,意识到应该有人会报警了。
  朱秦就朱明砍伤自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20余万元。
  焦点: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朱汉是否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图,公诉人表示,朱汉在公安机关供述时曾多次明确表示“朱秦就是个就是个人渣,不砍死他他早晚要砍别人。”与朱汉用斧子砍伤朱秦头部的行为相符合。未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是因为朱汉“没劲了,砍不动了。”
  辩护人则强调,在砍伤朱秦后,朱汉有活动能力但并没有继续侵害行为。朱汉的犯罪行为不应构成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
  辩护人认为,双方矛盾的起因是朱秦强行要分家产并威胁几人“谁拦我我砍谁”,但事发当天兄弟三人在协商中并没有产生争吵,朱汉并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动机。对于斧子到底是从何处而来,谁先拿出的斧子,双方均称是对方掏出的,目前虽无法证实,但若朱汉心存杀机,在先动手的情况下,不会仅仅造成轻伤一级。因此认为朱汉并不具有主观杀人的动机。
  此案未当庭宣判。
每天为您推送新鲜资讯、生活优惠、同城活动信息!请扫描二维码关注新浪江苏官方微信(xinlangjiangsu)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