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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依据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统一在市实行集中网上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各地区最低录取控制线,全市和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且各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如尾数同分跟进,同时紧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的等次录取。
各类职业学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对实际招生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允许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生源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办法根据录取情况由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在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六个方面,报考四星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为两个合格和4A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一个不合格或为D等,不得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和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班;有两个不合格或两个D等,不得报考职业学校五年制大专班和三星级普通高中。
录取批次
提前批次: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50个招生计划,由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招生培养。面试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免费男幼师志愿的基础上,开具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填报纸质的《免费师范生志愿表》,以确认其户籍。免费师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准,仅填报纸质志愿的不作为录取依据。在已经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分配到县(市、区)计划的1:1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3+4”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第二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三星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技师高技班。
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在三星级普通高中之前录取,考生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在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技师高技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1.2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职教类有关院校(包括普通师范学校)相关专业如需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含体检)、专业考试等加试项目的,在6月20日前将加试项目合格考生情况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的招生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的通知》(盐教体〔2015〕2号)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学校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严格履行录取批准程序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名册经市招委审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统一办理学籍入库手续。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各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当年本市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在本市参加中考擅自到外市公办高中就读的、学校违反规定招收外市中考考生的都不予取得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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