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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花苑小区所成立的业主委是不合法的!!!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从头至尾没有依法办事。里面5名业主委都是从一开始就一直当选为筹备组成员、单元长、楼道长的多年不交物业费者而且至今拒交。其中业主委里面的张志群长达5年多不交物业费,由他带头组织成立了小区这个“不交费的业主委”。他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欺上瞒下的当上业主委主任,自己不交物业费还带领成立的“不交费业主委”威胁别人也不交费,否则后果自负。叫赶走现在的百盛物业,然后把钱交给他们业主委。目的是什么,对于这种无赖可想而知。。。。。。
不合法的筹备组,受到许多业主的反对,也就不能代表小区广大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面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也就不合法。以致于后面不合法的“业主委员会”的公告、通知,解聘老物业,与新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全都是不合法的。更明显地违犯法律法规的是:解聘或聘请新的物业公司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而不是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只是代表业主大会签合同,而没有决定权,何况迎宾花苑的业主委是不合法的,签的合同也是不合法的。
事实是:老物业(百盛物业)还在为我们迎宾花苑小区服务,对于造谣、污蔑、谩骂失去了人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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