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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晚,在津蓟高速宝坻段发生一起客车落水事故,共造成26人遇难、4人受伤。2日凌晨,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排殡葬车辆打着“双闪”灯疾驰而过,这真实反映出交通事故后果的严酷。
大巴车为何再次成了“生命杀手”?针对网民舆论热点,“中国网事”记者多方采访,梳理线索为公众展现事故全景图。
爆胎:卧铺客车成“夺命大巴”
1日晚,一辆从河北邢台开往辽宁沈阳的长途卧铺客车,途经津蓟高速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发生事故,车辆撞坏高速隔离护栏,坠入高速公路桥下的闫东渠内(水面距离桥面约5米,渠宽20米,水深约3米)。
据沈阳团结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方面介绍,这趟由河北邢台发往沈阳的长途客车本应7月2日上午10时左右到达客运站,第二天下午1点再从沈阳返回邢台。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应急办、公安、安监、宣传、卫生、交通、水务、民政及宝坻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在当夜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日凌晨,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事故汽车已被打捞出水,遇难者遗体也已找到。截至凌晨4时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告一段落。
记者随后从天津市应急部门得到确认,此次事故共造成26人遇难,4人受伤。4名生还者包括售票员、副驾驶及两名乘客。据生还者称,车内共计30人。“如果车辆再往前冲一点,冲到岸堤上,可能就不会造成这么大伤亡了。”事故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记者从天津有关方面了解到,据初步调查判断,事故系车辆爆胎失控所致。受伤的乘客目前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无生命危险。
邢运集团:没超载,没超期服役
2日凌晨,记者从事故现场打捞上来的客车车身上看到,车辆牌照为“冀EA5566”,事故车辆标注的核载人数为38人,标有“邢运集团”字样。
针对网友关注的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期服役等情况,记者采访了事故车辆的管理单位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事故车辆7月1日13时左右从邢台中心汽车站发车。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38人,事故发生时实载30人,不存在超载情况。
此外,事故车辆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许可经营期限为2011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3日。事故车辆初次登记时间为2011年3月1日,也不存在超期服役情况。
据介绍,车上有司乘人员4名,其中包含正副驾驶员两名、售票员两名。公司实行公车承包经营,对驾驶员实行聘用制,车辆产权为公司,班线由驾驶员所承包,管理归公司统一管理。
“实名不实”:为后续工作带来困难
记者注意到,事故车辆7月1日13时左右从邢台中心汽车站发车时并没有乘客,这30名乘客均为途中上车,而途中上车乘客信息由司乘人员掌握。这也就是说,虽然在邢台中心汽车站实行的是实名购票制,但途中上车的乘客信息就很难做到与车站实时同步。
记者从事故车辆终点站沈阳团结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采访证实,因该车为非实名制售票,目前遇难者身份很难查证,为后续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目前尚无乘客家属前往客运站询问情况。
该客运站负责人林久刚介绍,出事故的客车是目前唯一一辆往返于邢台至沈阳的客车。由于这趟线路客流量很少,发车时间也不固定,通常是攒够了人数才发车,少则数天,多则一个礼拜。
综合施治:扫除交通安全隐患
近年来,长途客车交通事故层出不穷。2015年3月2日,一辆从新乡市开往林州市的大巴车在两市交界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同年4月4日,一辆客运车在毕节市纳雍县开往织金县途中,违规驶入通村便道,造成21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天之后,一辆载有16名乘客的江西牌照的大客车在台金高速丽水缙云段坠下15米高悬崖,造成3名乘客死亡13人受伤……
记者采访了解到,长途客车发车前的检修漏洞,司机的长期疲劳驾驶等因素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定时炸弹”,而非实名制的购票等管理漏洞更是造成诸多交通事故的根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日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逐车逐线进行排查治理,强化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车辆定期维修和检测制度,严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非法营运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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