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总则将正式施行;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驾考新规定发生了9大主要变化;辽宁、宁夏等多地将启动“多证合一”;在厦门违规横穿马路且不听劝导将被罚款;长春将共同生活的寄养、同居等关系列入家庭暴力保护范围……10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全国性法律法规
民法总则10月起施行 开启“民法典时代”
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民法总则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民法总则通过后,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国歌法将施行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 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考新规将实施 6个挂科项需小心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既有新增考评项目,也有评判标准修改和删除。
其中,需要小心挂科的项目包括:倒车入库限时210秒,超时挂科;侧方停车限时90秒,超时挂科;过路口不主动避让行人,直接挂科;下车开门前不回头看、停车离路沿过远,直接挂科;转向不打灯、打灯少于3秒即转向,直接挂科;坡起停时车身距边缘线50cm以上,直接挂科。此外,还有3个变化:曲线行驶未挂二挡以上,扣5分;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增加;8项中途停车放宽标准。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10月8日起施行 “谁建群谁负责”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9月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该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规定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新版《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10月起实施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五次修订日前发布,将于10月起实施。此次修订放宽了对于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管理规定,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
据悉,这并不意味着10月起就能在飞机上打开手机,也不等于飞机上可以使用手机拨打电话,各家航空公司需评估验证后出台使用规定,实现边飞边玩手机尚需时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施行 放宽不属无证无照经营范围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号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同时,《办法》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办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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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竹岩、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