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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1日我向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上平台投诉,反映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我补缴社会保险费等的请求。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于2016年12月29日向我出具了大人社信访(2016)28号告知书,于是我于2017年2月和2017年5月分别向大丰区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2017年7月3日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向我出具了大人社察告字(2017)第3号告知书,告知我通过劳动争议途径确认劳动关系。
于是我于2017年7月6日向盐城市大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017年7月26日盐城市大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我送达了大劳人仲案字(2017)第20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年8月21日在大丰区金丰南大街6号5楼仲裁庭开庭以后,我的仲裁申请一拖再拖,没有进展。因此,我想请问各位领导,我的仲裁申请究竟何时会有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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