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品茶论道] 拆迁户八年住不上还建房,谁之责?(转)

[复制链接] 0
回复
112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5-4 06:35: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观点1+1拆迁户八年住不上还建房,谁之责?

蒋萌

2018年05月03日16:1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分享到:

  • [url=][/url]
  • [url=][/url]
  • [url=][/url]
  • [url=][/url]
  • [url=][/url]








拆迁户八年住不上还建房,谁之责?

背景:媒体报道,八年过去了,湖北襄阳市高新区官庄社区300多户居民迄今没有住上“还建房”。国家信访局官网近日公布的这项督察案例表明,襄阳这项“交钥匙工程”沦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失信工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建设方,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均由建设方负责。

新京报发表刘雪松的观点:建设管理方招标时信誓旦旦,接手后一拖再拖。以至于这项最初承诺12个月交钥匙的工程,一拖就是8年,而建设管理主体也已三易其主。三易其主,一主一承诺。以为拿到项目,就能盆满钵满。这是很多建设单位争相获取政府建设项目的基本心态。其中,完全交由中标机构来处理的融资建设方式,本身就具有客观风险因素的存在。“对建设方资格审核不严、监管不到位、屡次违约追究不力”,这些显然属于相关部门的职能监管缺位。此中有无故意“放水”、是否涉及腐败交易,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实。襄阳“还建房”工程一次次失信于民,问题在建设管理单位,根子却在当地政府。如果相关部门将政府的公信力置于拆迁项目的风险位置去敬畏,想必也会将招投标方式的操作风险把控到位、项目全程监督到位、违约处理用力到位,这样才能把好事办好,民生工程才能深得民心。

小蒋随想:由施工方先筹资建设,工程竣工后,再由业主回购,说白了,就是让干活的先垫资。这种模式在工程建设领域很常见,它卸下了业主方的筹资压力,将资金运作的包袱甩给施工方,折射出工程发包方的强势以及施工方“抢活干”的业界现状。根据以往经验,这种模式的隐患是,中标方会尽可能压低项目建设成本,保不齐在建设中偷工减料,先抢到工程再说可能使资金链中途出问题,项目竣工后某些业主迟迟不付工程款,不光引发经济纠纷,还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本例而言,正是因为施工单位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工期严重拖延。面对施工单位已搞不定建设资金,面对数百户居民眼巴巴地等着没钱建不起来的还建房,项目管理主体只是口头承诺解决问题,令承诺一次次打水漂,岂不是尸位素餐?建设管理主体频繁变更,工作严重脱节,有没有“新官不愿理旧账”思维?建设高新区,拆除居民旧房还建新房,是地方政府统筹规划下的大工程。项目管理主体扮演着地方政府代理人的角色,居民八年住不上还建房,当地政府同样难辞其咎。国家信访局的督查能否推动还建房尽快保质保量地建成并分给居民,还要拭目以待。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董晓伟、王倩)


人民日报客户端下载 手机人民网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