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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6 12:30 上传
盐城上策纸箱 发表于 2015-7-6 12:56 发文单位有问题,城管局和下级单位在一起发文了。
盐城2民 发表于 2015-7-6 13:01 继续顶起来。请树人、瓢城闲客,也来看看。还有木有其他问题!!!
瓢城闲客 发表于 2015-7-6 13:39 我还真没有那水平。
盐城2民 发表于 2015-7-6 13:40 你个死色嘎。。。。 快说。。。
小苦菜花 发表于 2015-7-6 13:46 第一条就错的离谱了。第一条中所规定区域都是不能搭建、摆摊、占道的。难道不擅自,申请就可以了吗?
MLKZ 发表于 2015-7-6 16:14 没有问题啊,你自己搭建那叫违章建筑,共产党绝呢,在原地再搭建再卖给你,叫整顿秩序,为民服务
盐城2民 发表于 2015-7-6 20:54 有道理。还有错误,继续纠错。
小苦菜花 发表于 2015-7-7 09:40 其他人挑好了。我只看破到这一条
盐城2民 发表于 2015-7-7 10:05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