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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房地产库存的实施细则》,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快去库存。建立健全棚改和房地产去库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挂钩制度,对未按计划完成棚改和去库存任务的地区,减少该地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要求出让的商业地块应尽量满足区域需求,市场用地相对集中布置,综合商业体项目用地优先向新城区安排;出让的居住地块尽可能安排在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对需求不足、配套不到位、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长的区域暂缓住宅用地供应。鼓励各地以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出让土地面积和出让价格,促进市场平稳发展;优先供应高品质、个性化改善型居住用地和教育、商业配套用地以及新兴产业、文化、旅游、养老等跨界地产开发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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