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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好像是个永远说不完的话题?一边是拆迁指挥部,好有震撼力的名字。一边是老百姓,谈话的是被拆迁户,不听话的是钉子户。
拆迁其实还是利益之争,有自焚的,有与拆迁干部同归于尽的。也有骂钉子户狮子大开口心黑的,还有拆迁公司打人的。利益面前,人生各态,争相上演。
所有的博弈,几乎离不开钱字,拆迁公司想少给钱,被拆迁户想多要钱。这样,矛盾就来了。谁说了算?
拆迁公司也不是傻瓜,进入一个地块,最重要的第一步是摸底,谁家有人在单位,吃国家饭的。谁家孤儿寡母,老实巴交,好欺负的。谁家是混混社会,有道上背景的,不摸清楚了,就愣头愣脑的开展工作,无益于找死。万一哪家其貌不扬的,后台比天大,那不是搬石头砸自己是脚。
作为被拆迁户,就要考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如果家里有吃公家饭的,早点作打算,不然会让你家里人回来协助工作的。除非你不要前途了,可能本来也就没什么前途。
有背景的好说话,基本都是VIP价。
老实巴交的就是先吓,后动手了。半夜到你家门口或者隔壁放鞭炮,敲洗脸盆。用502胶水堵你家门眼。反正是你想不出来的,他想不出来,你做不出来的,他做得出来。
至于有些拆迁办打人,严格来说,拆迁办是不承认的,他们最多承认是推搡,或者叫肢体接触。但如果你也想肢体接触一下,那问题就大了。拆迁办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个问题,我也和一些人讨论过:有人说蛮猪蛮杀,对乱要钱的就不能客气。有人说钉子户都是贪心鬼,打了白打。我只能说,拆迁没有落到你头上,不剐自己的肉心不疼。等哪天自己家拆迁,你带头签字,那才是大大的牛。
拆迁是双方的利益,那就应该保护双方的利益,拆迁办不能为非作歹,无法无天。被拆迁户也不能漫天要价,贪欲不止。
那只有法律,只有法律的监督,才是和谐拆迁的基础。拆迁公司违法打人,有司法机关处理。被拆迁人要价太高,拆迁公司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要求强拆,强拆必须要有手续,那种不小心把人家房子碰倒了的小伎俩,应该按法律严惩。如果有强拆手续,被拆迁人如果阻挠,那就是妨碍执法。
同时,拆迁公司要做到真正意义的:公开,公正,公平。所有的被拆迁人资料全部公布,哪家多大平方,具体什么情况,拆迁款多少,全部公开。并且被拆迁人有追诉权利,比如两家同样的房子,拆迁款有较大的误差,如果一家50万,一家60万。那50万的有提起司法诉讼的权利。要求补差价。这样,就避免了老百姓有先签吃亏的想法。所以,只有三公,才是其实,许多看似保护被拆迁户的东西,实际上是保护拆迁人员自己。
最后,来说说被拆迁户如何保护自己,其实很简单,如果收到威胁,搬家,让拆迁公司找不到你,记住一点:没有你的签字,拆了你家房子也等于白拆,你不签字,原来土地上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无法注销的,那就是说,他新房子建好了,办不到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子还是你家的,知道为什么拆迁公司为什么拼死老命的要你签字了吧。大家看过《李可乐抗拆记》这本书吗?没有看过的,可以看看。
最后说个题外话,一朋友前几天一起吃饭,问我拆迁的事,我说:拆迁的事先不谈,你妈那么大岁数了,也应该享享福了,去云南,海南玩玩,或者泰国,新加坡也行。实在没钱,去乡下七大姑八大姨家转转。哥只能帮你到这里,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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