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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周蓬安:医生回扣占药价四成,扇了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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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5 16:34: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圣诞夜”,央视向全国“看不起病”或担心“看不起病”的百姓献上了一份大礼。《央视调查6家大型医院: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一文披露了一件“全国人民都知道”且深受其害,但苦于“证据不足”、苦与无奈的特大丑闻,那就是“畸高药价”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笔者多年前在《“高药价”,缘于发改委、药监局游戏》一文中曾写下药价不断被推高的基本流程:市场药价过高、老百姓反应强烈——发改委发文降价、安抚百姓——零售商停止销售降价药——药企换个名称或剂量申请“新药”——药监局批准改头换面的“新药”——“新药”以数倍于降价前的价格上市——发改委再启动降价手段……如此循环,药价也呈螺旋式上升。

    我一直很奇怪,国家药监局首任局长郑筱萸因推行“一药多名”被枪决了,发改委负责药品定价的价格司5名司级官员“落马”后,药价过快上涨的惯性缘何就是“刹不住”?马老先生在100多年所说的“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显然已经过时了,因为当今中国药品的利润岂止300%?可并未见到那些贪官及贪婪的医生为此上绞架啊。

    中国的药品价格究竟虚高到何种程度?我以自己多年来关注的一些案例告诉大家:

    2010年:湖南湘雅二医院“芦笋片利润1300%”的丑闻曝光之后,没几天记录就轻松被打破,同样用于治疗癌症的一种叫做“恩丹西酮”的药,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利润竟高达2000% 。

    2011年:广东某医药公司订货单在宁波遗失,捡到该订货单的网友发帖显示,一款名为“甲枫霉素肠溶片”的药品为例,其供应价为6.4元,零售价则为78元,二者相差12倍。供货商称“这种药如果订货1000盒以上,订货价可以更低,约2.7元”,零售价则为供应价的近30倍。

    2011年11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32元,中标价为18.49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高达6500%以上。山东另一家药企出厂的葡醛酸钠注射液,生产价8分钱,但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价格查询系统上一查,竟卖到了一支7.39元,价格增长了9137%。

    2012年: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5毫升的出厂价不足1元/支,医院销售价最高81元多,差价80多倍;2毫升的出厂价在0.39元/支,医院销售价却高达41.57元,差价105倍以上。

    而最为可笑的是,这些药品都是通过政府定价、政府集中采购然后进入医院,医院再将这些“高价药”让患者服用,医保资金再来报销“高价药”的大部分,你说荒唐不荒唐?

    该文披露的信息就很有代表性。苯扎贝特片供货价是14元,,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为60元,是市场价的4.3倍。氨曲南应该有10倍空间,卖5块,中标价50块3。依达拉奉114元,底价11块5,9倍至10倍空间。

   

    一名医药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提供的药品价格目录显示,这些用于心脑血管、抗感染等疾病治疗的常用药品,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大家可以想象,这种“不买对的,只买贵的”究竟隐藏着多少腐败?

    实践证明,大幅度降低药价并不是做不到的。该文就举例三明市医改后,药价大幅度下降,比如基本药物奥美拉唑钠粉针,从256元/盒降到了7.8元/盒。

    这也是33倍药价。那么在医改之前这248.2元差价都用于何处了?很明显,除医药公司利润、医药代表提成外,最大的部分无疑是用于贿赂官员、贿赂医生了。想想都可怕,30多倍于药价的差价,被用于干不正当的勾当,还那么明目张胆,还成为普遍现象,患者不但多付了几十倍的药费,还因为医生成为药品推销员后,患者必然“多吃药”而成为“药品滥用”的受害者,我真为那些整天高喊“为人民服务”的监管机构感到脸红。

   

    近几年,不断出现“廉价药”、“救命药”断供的消息,一些狗屁专家总是急不可耐地鼓噪“价格太低”。实际情况绝不是这样。这些“廉价药”、“救命药”凭现价销售,合理利润都是可以得到保障的。问题是,这些“低价药”销售价格因为没有用于行贿的空间,采购部门就不愿意采购,医生也不愿意使用,导致供需不畅。该文也报道,药品的中标价越高,回扣的空间就越大,就越能激励医生多开处方,药品的销量也就越高。药品的回扣一般至少要在中标价的20%以上,才能保证有一定的销量。

    就央视对上海、湖南6家医院的调查结果看,一些医生的非法收入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比如文章举例,某医生一个月开了150盒某品种的药,就收到1800块钱回扣。而这仅仅是一种药品的回扣金额。这名医生一个月开了多少种药品?有多少名医药代表送多少回扣?

    而另一名医生,在3分钟内,就收到了四名医药代表送来的信封。

    我倒是认为,“十八大”之后反腐虽然呈“暴风骤雨式”,但却并未深入关乎全国人民健康,而“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医药腐败方面来。此前相关部门重罚葛兰素史克、美敦力均受到百姓的交口称赞,但同样利用行贿手段推销药品的国内药企却似乎鲜有被重罚的,百姓渴望你们顺带也查一查。此外,涉及推高药价这种“明腐败”,反腐机构也绝不能无视。

    笔者真的不希望被网友说成“奴性十足”,但还是要推荐6年前所写的《谁掀掉“暴利药”,谁就是中华民族的恩人》一文供相关部门“大领导”们看看,你们究竟是努力做这个“恩人”,还是自愿不断被“医生回扣占药价四成”这样的事实“扇脸”?你们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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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7 16:59:36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情的根源不在医生也不在医药代表,在于为官者心知肚明的以药养医的制度。如果认为医生不拿回扣药价就会降下来,那你太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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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27 08:09:26 | 只看该作者
狗日的都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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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6 21:51:0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12月24日央视报道有关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新闻事件的续报

委办公室:
央视报道有关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新闻事件后,我委加强对相关医院的指导、督促,严肃核查有关情况,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医疗管理与行风建设大会,通报近期本市医疗卫生系统医疗管理和行风建设相关事件,加强行业内警示教育,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医疗管理和行风建设工作,并在全市启动为期6个月的加强医疗管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相关医院核查情况与处理意见
在我委、复旦大学党委、纪委指导下,华山医院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给予相应处理,并采取整改措施。新闻报道可能涉及的其他医院在进一步核实中。
(一)华山医院调查核实及初步处理情况。
1.关于视频中医药代表进诊室进行统方:经核实,发生在神经内科37号诊室,涉事医生为进修医生荆某(武警某医院,已进修完毕)、白某(内蒙古某医院,尚在院进修)。对涉事进修医生2人,华山医院已与对方单位联系要求配合调查处理,其中一名尚在院进修人员立即停职配合调查,已回原单位的进修人员调查后将进行追责处理。
2.医药代表以手机丢失为由要求医生帮忙用药:经核实,涉事医生为泌尿外科医生丁某。华山医院已予以停职调查,进一步核实情况,待事件性质调查明确后,严肃处理。
3.医药代表以回扣为诱饵向医生推销药品:经过核实,涉事医生为皮肤科医生梁某。华山医院已予以停职调查,进一步核实情况,待事件性质调查明确后,严肃处理。
4.所涉药物:视频中有关神经内科的医药代表为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辉瑞公司)、维诺丁(加巴喷丁,海南赛力克药业)的医药代表。华山医院立即停止使用涉事药品,对涉事厂家予以停止供药,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诫勉谈话,一旦核实违规行为,将列入企业黑名单。
(二)华山医院采取整改措施。
华山医院继续加强对涉事医生和进修医生进一步追踪核实,调查事情性质,按规定进行处罚,如涉及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并对相关领导及管理部门进行问责。华山医院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立即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全院科室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和制度执行,要求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
2.严格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对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等相关规定的执行,自觉做到廉洁行医,不违反相关规定。
3.待事件性质调查明确后,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华山医院奖惩条例》和《华山医院关于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收受回扣违纪行为的处罚细则(修订)》,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相应处分或处理。
4.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场所的管理,尤其是门诊诊室管理;坚决杜绝医药代表进诊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进修医生的管理。
5.进一步梳理诊疗规范,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落实合理用药。
二、我委开展工作及下一步打算
(一)紧急召开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大会。12月25日下午,我委紧急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医疗管理和行风建设大会,我委邬惊雷主任、黄红书记、郑锦副书记、章雄副主任、驻委纪检组秦昕强组长出席会议,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大学、中国福利会党政负责同志,市级三级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卫生计生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委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近150人参加了会议。在会上,邬惊雷主任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医疗管理和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在全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认真整改医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同时要瞄准长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遏制行业不正之风,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格局。黄红书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刻认识医疗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章雄副主任通报了近期本市医疗卫生系统医疗管理和行风建设相关事件,要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从业人员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并将加大查处力度,保持纠风工作的高压态势。
(二)开展加强医疗管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我委紧急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医疗管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的通知》,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加强医疗管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将组织医疗机构对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违反“九不准”、“十项不得”的行风案件,尤其是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开展深入自查自纠,查找制度漏洞及执行的薄弱环节。要求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根据所属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全覆盖督查,重点是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治理情况、医药代表接待制度落实情况等;同时依托质控体系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各项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市卫生计生委还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果,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行风案件的单位,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三)继续指导医院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我委将继续加强与央视记者沟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指导新闻报道涉及到的相关办医主体和医院加强调查,对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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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25 20:29:46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还是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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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25 16:45:37 | 只看该作者
社会病了,医院自然不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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