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次行政执法事权层级调整,将有13项事权由部省下放至盐城海事局,此外,我局也将有6项事权下放至各海事处办理。这样一来,执法层级减少,船方办事就方便多了”。9月底,盐城海事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盐城海事行政执法事权调整,将给我市相关企业和港口带来很多便利。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主要表现在减少审批层级、扩大现场审批权、承接部分事权的具体实施职权。 部分海事行政审批项目原来需报经江苏海事局乃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审批的,现在由盐城海事局审批即可,如通航水域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自今年10月1日起,将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据盐城海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测算,仅取消船舶港务费后,每年至少可为企业减轻负担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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